艺术品投资者投诉汉唐文交所五宗罪
0条评论 2011-12-02 09:08:52 来源:理财一周报 作者:陆斯嘉

不超过200人的非公开发行不属实,投资者知情权未得保障,艺术份额评估混乱,高管言论与事实不符,二级市场中存诸多疑云……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颁布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当月28日,证监会宣布成立工作小组,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决定要求,推动省级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从证监会的表述看,此次清理整顿的主体仍是各地方政府。

 

受国务院《决定》调整的各地文交所,部分已做出回应。汉唐文交所11月21日公告称“自2011年11月22日起对所有交易品种进行停牌”,泰山文交所11月25日公告称“清理整顿和规范期间,不再受理新作品的上市申请和挂牌事项”,海峡文交所11月28日公告称“关于《琢墨江山》艺术品资产包,将寻求合理的处理办法”。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董事长郑惠文在国务院《决定》被披露后公开表示,“我们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是持有人不超过200人的非公开发行,只要再修改一下交易规则,比如不进行连续性竞价交易,将每日交易改为每五天交易一次,这样就符合国务院这项决定的要求了。”

 

但汉唐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投资者不接受他的说法,连日来投资者组成艺民维权联盟,就汉唐艺术品上市以来的诸多问题提出质疑。

 

11月25日,艺民代表前往汉唐文交所与该所副总经理汪韶炜交涉,希望汉唐按8月13日的承诺,如果届时国家政策不允许,汉唐董事会考虑将上市一年跌破发行价的艺术品由保荐商按发行价回购。“对方表示:“退钱,不可能,我们等待政府的具体政策。”

 

11月29日,汉唐艺民代表、投资者黄先生向记者陈述了汉唐艺术品交易的重重“罪行”。

 

一宗罪:“非公开发行”不属实

 

汉唐11月21日的停牌公告中称“汉唐一直坚持确保单个品种(资产包)持有人累计不超200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会员发售艺术品份额的方式进行交易”。黄先生认为,这与事实严重不符,有误导与逃避承担责任之嫌。

 

他说,“汉唐在网站上发布艺术品份额发行公告和发行说明书,在发行说明书中明文写着‘公开发行’或‘公开发售’字样,并且是向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以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虽然一级市场中签人数控制在200人,但二级市场交易完全放开,不受人数限制。这与汉唐公告所谓的累计不超200人明显不符。”

 

二宗罪:未保障“知情权”

 

据《汉唐艺术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11条规定:投资者享有对艺术品和份额交易信息的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的基本情况、发行上市过程中披露的重要信息、交易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

 

汉唐官网于今年7月公告称:核准北京永昌和顺文化传播中心、北京艺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资格。时隔仅一个月,细心的投资者从公开资料中了解到,艺力公司因“签约后1个月未提供500万元的资产证明”而被取消保荐资格。但汉唐从未在官网上进行公告说明。

 

令投资者更不可接受的是,一家名为“北京天河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单位,为《匡剑油画》、《晓鲁油画》、《冠中版画》3个艺术品份额实施保荐,涉及金额2440万元。但汉唐从未对外公告核准“天河嘉泽”取得保荐商资格的信息。

 

记者查询北京天河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发现,其成立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9月16日就保荐《匡剑油画》发行上市。从征集艺术品、评估、编制上市相关资料到交易所审核,仅耗时半个月,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黄先生说:“汉唐的保荐商名单有的公告,有的不公告,违反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侵害了我们的知情权。”

 

此外,汉唐在北京工商局登记的经营资料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工艺美术品、艺术品交易服务、项目投资等,但并不涵盖艺术品份额或艺术品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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