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1年澳大利亚人布朗·华莱士在中国创办红门画廊,到2003年之后北京798等艺术画廊聚集区的出现及快速发展,中国画廊行业也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
尽管国内画廊市场有了20年的发展历史,但在我看来中国的画廊市场连刚上路还谈不上。为什么这么说?其中第一个原因是国内画廊的发展其实“名不正,言不顺”。为什么“名不正”?因为说起来比较荒唐的是国内行业分类中根本就没有“画廊”这个行业类别,画廊在注册经营商不能作为运作实体出现,因此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画廊只能以注册成为文化艺术公司的方式出现。“画廊”既然连行业都不算,何谈“名正”? “言不顺”则体现在目前国内画廊发展缺少政策面的支持。一个行业要充分发展必须要有政府在政策面的支持和扶植。
回顾过去的20年,政府对于文化产业分支中分支——画廊给予的关注和政策支持是较少的,但在国家将文化产业视为今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支柱性产业的大的政策别经下,画廊作为艺术品市场最为基础的一级市场将会受惠于国家这样的政策扶植。2011年在北京市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北京市画廊协会,随后上海也出现了“画廊联盟”这样的行业自发组织。画廊协会和画廊联盟的出现标志着地方政府对于画廊发展的一种扶植和支持。有了这样的支持,想必画廊在不远的将来能够真正成为一个行业估计也会很快成为现实。画廊“名正”,发展的步伐才能加快。
但上述只是国内画廊业发展的外部因素,真正发展20年下来大家普遍都觉得中国画廊市场的发展较慢,慢主要是相对于拍卖市场发展的迅速,国内拍卖市场无论是从发展规模和影响力而言都过于强大,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压制了画廊的发展。这也使得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整体结构出现了所谓的一二级市场倒挂的特殊现象。画廊本应该是艺术品交易的一级市场,拍卖市场是二级市场,拍卖的拍品应该是在画廊市场中进过一段时间流通之后,经过市场的检验,其中较为优秀的艺术家的作品才在或者说可能在拍卖市场上出现,而国内的拍卖市场其实一部分承担更确切的说是抢了画廊应该做的事情,使很多作品并未在画廊中充分流通接受检验就直接出现在拍卖市场上。因此,中国的画廊等于与拍卖公司变成了平行的竞争关系,而实际上两者应该是递进关系。
国内固然存在画廊和拍卖公司之间的这种奇特的倒挂关系,但我认为国内画廊业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最重要原因是画廊和艺术家之间的签约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个问题比画廊现在是否有“名分”要更重要。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国人在国内开设“画廊”这样专业的经营艺术品的机构其实最主要的是将画廊与艺术家签约代理机制引入到了国内,这种签约机制是画廊专业化最主要的标志,引入这20年,按道理来说,理应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规范,但现实却恰恰相反,画廊与艺术家之间真正互相信任、有长久签约的机制没有得到完全的建立,反倒是越来越松散,目前画廊与国内艺术家之间的关系不是签约,更流行的词儿是“合作”。
签约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其实对于画廊的发展的致命的。一个画廊能够长期经营发展靠什么?我认为一要靠画廊要有自己的品牌和特点;二要靠画廊主或者说画廊负责人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眼光,三要靠画廊能够有大量、持续的资金投入,四要靠画廊拥有足够的藏家资源。画廊品牌的建立是画廊发展的核心,品牌和画廊的特质靠什么?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画廊的艺术家资源。就好像提到达明·赫斯特就会想到白立方画廊和萨奇画廊;提到贾斯帕·琼斯、安迪·沃霍就会想到里奥·卡斯蒂利画廊;提到村上隆、杰夫·昆斯就会想到高古轩画廊;提到曾梵志就会想到香格纳画廊,提到张晓刚就会想到汉雅轩画廊、佩斯画廊这样,画廊品牌的建立是和所代理的艺术家密切相关的。
画廊选择与什么样的艺术家合作,能为这些艺术家的职业生涯做出怎样的推广与画廊品牌的逐步建立的关键。签约、合同说到底只是一种形式,画廊与艺术家之间签约制度真正双方“签”的是一种互相之间的信任。就好像20世纪最声名显赫的画廊主里奥·卡斯蒂利从来不和艺术家签约、签合同,但你可以看到里奥·卡斯蒂利画廊旗下的艺术家有贾斯帕·琼斯、劳森伯格、安迪·沃霍、马克·罗斯科都是20世纪现当代艺术的“大碗”。之所以这些大碗都乐于与卡斯蒂利合作就是因为他们双方互相的信任。画家觉得卡斯蒂利专业,不仅懂他们的画、懂如何销售他们的画,更主要的是懂艺术家所想、所需,这是他们之间能长时间默契合作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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