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收藏骗术集合
0条评论 2012-12-10 09:17:58 来源:周末金证券 作者:贞华

八国联军的“火漆”劫物

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每个朝代每个地区在不同宗教和不同民族融合等因素影响下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和审美意趣。与此相对应,作为历朝历代文化遗存而流传下来的古玩,自然也就有了各自的巨大不同。在这些古玩借助网络这一特殊的平台得以爆发式汇集之后,伴生而来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良卖家往往利用买家的信息不对等,大玩“以次充好”、“以普充精”的把戏,让对某一地区古玩知之甚少的买家多花不少冤枉钱。

哭笑不得的真象牙

网上时常可以看到:在玉石交易中,俄料或青海料料被往往被当成和田玉料售出,山流水或山料又被当成籽料出售;而在木器交易中,把大叶紫檀“错卖”成小叶紫檀,把草花梨“错卖”成黄花梨,把新红木“错卖”成老酸枝;或者说在瓷器交易中,把实用器标售成文房器,把冥器(陪葬器)标售成实用器,把南定瓷标售成北定瓷,把地方小窑产品标售成大窑产品。此中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坑骗行为的发生,说到底,就是不良卖家利用了买家的信息不对称——--地域跨度太大而对某一类产品缺乏必要的了解,从而给买家下了套。

曾经有位藏友带着一件高价入手的“象牙雕件”请专家掌眼,经鉴定结果发现,此象牙雕件虽然的确是真品,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象牙制品——--一般是指亚洲象或非洲象的牙。这就离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答案让人忍俊不禁,原来是古代早已灭绝的猛玛象象牙,在俄罗斯等冻原地区时常会有出土,其“市场价值”(目前国内全面禁止象牙交易,所谓“市场价值”仅为论述需要)远不及前者。事后,当买家找到卖家理论时,卖家却理直气壮,因为当初也的确没有承诺过是什么象的象牙,猛玛的确算是象的一种,它的牙自然也是象牙的一种。所以,买卖家也只好吃个哑巴亏,算是高价买了个教训。

笔者也曾在收藏之初,将一个粉彩小酒壶“被当成”文房水注(古人给砚台加水的器物)给买了回来,好在交易价当时也不算太贵,所以也没有交太多的学费。但诚如前述,实属把普通实用器当成了文房器出售。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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