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流失与追索之痛
0条评论 2013-04-01 10:49:34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陈若茜 

流失海外文物认定困难

中国在1860年至1949年这百年间流失海外文物不计其数。

《流失海外的国宝》一书的著者,上海大学教授陈文平介绍,中国流失海外文物在1949年以前主要有三个比较重要的阶段:一是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西方殖民者斯坦因、斯文·赫定、伯希和等人打着“文化考察”、“地理探险”的幌子,对西北地区的敦煌石窟、壁画和古文化遗址进行肆意盗窃和非法挖掘。二是战争劫掠流失出境的。例如,1860年英法联军对圆明园进行的野蛮掠夺和焚烧;1900年八国联军在北京对皇室珍宝的疯狂劫掠;日军侵华战争给我国的文化遗产带来的浩劫。三是国内不法分子盗窃盗掘与古董商非法贩运出境的。例如,辛亥革命之后,末代皇帝溥仪携大量珍贵的宫廷藏品北上,途中的变卖加上在伪满皇宫中被士兵哄抢致使1200余件宫廷文物精品绝大部分流失海外等。

溥仪在后来写的《我的前半生》、《复辟的形形色色》等书中,对窃取故宫书画珍宝多有记述,“方法是把宫里最值钱的字画和古籍,以我赏溥杰为名,运出宫外,存放在天津英租界的房子里。溥杰每天下学回家,必带走一个大包袱。这样的盗运活动,几乎一天不断地干了半年多的时间,运出的字画古籍都是出类拔萃中取精的珍品……我记得的有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墨迹《曹娥碑》、《二谢帖》,有钟繇、僧怀素、欧阳询、宋高宗、米芾、赵孟頫、董其昌等人的真迹,有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的原稿,有唐王维的人物,宋马远、夏珪及马麟等人画的《长江万里图》、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还有阎立本、宋徽宗的作品……运出的总数大约一千多件手卷字画,二百多种挂轴和册页,二百种上下的宋版书……这批东西移到天津,后来卖了几十件。伪满成立后,日本关东军参谋吉冈安直又把这批珍品全部运到东北,日本投降后,就不知下落了。”中国文物流失局面由此可见一斑。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估计,目前在全世界47个国家的200多所博物馆,记录在案的中国文物有167万件,包括正常途径和非正常途径出去的。而国外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据估计超过馆藏数量的10倍以上。

陈文平认为,其中通过战争的掠夺和盗窃以及通过骗取手段非法获得的中国文物,是我们所要进行追索的对象。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是海内外甚嚣尘上的“流失海外文物”拍卖、回流热;另一方是因战争、盗掘而非法流失海外的珍贵文物遭遇追索困局。

“正是因为流失海外的文物的认定存在问题,才给我们现在的文物追索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在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刘阳看来,界定流失海外文物的“合法”与“非法”的标准始终非常模糊,边界也不清晰,“比如,美国并没有参与英法联军对圆明园的劫掠,但是美国的博物馆中保存着大量圆明园流失文物,它们有的是几经转手之后被博物馆购得,有的是博物馆接受捐赠所得,将其归类为被掠夺和被非法占有的文物,显然是不合适的。”

“每一件文物它都有着复杂的传承经历,对于那些进入贸易或几经转手的文物,新的持有者可能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刘阳认为,“只有那些文物劫掠者直系后人手上的文物,或者像法国枫丹白露宫中国馆里的文物,因为当年直接从圆明园劫掠而来,没再倒过手,可以作为圆明园文物或赃物直接进行追讨。”但目前就他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博物馆馆藏的圆明园流失文物中,约占90%是通过后来的再次贸易或捐赠入藏的。

而这个问题,一直以来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国际上致力于流失文物的组织、博物馆、古董商和收藏家因立场不同,往往各执一辞。

去年7月26日,《纽约时报》发表题为《文物自证清白前,都是有罪的》报道,提到“如果一件物品不能出具1970年以前的档案记录,博物馆通常就不愿意接手了,这个时间是由艺术博物馆馆长协会(Association of Art Museum Directors)定的,绝大多数机构都采纳了该协会制定的准则。正在试图追讨散失海外文物的国家,对这份2008年起草的准则赞赏有加,而希望在自然环境下研究这些文物的考古学家也是支持的。不过,这种突然之间的转变,导致古董被困在藏家手中,按他们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若干年前真心诚意地从信誉良好的交易商手里买来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美私人拥有的古希腊、罗马以及相关地区的古代物品中,不符合大多数博物馆要求的,多达10万件。”

“这场波及全美的劫掠文物交易大清查给古董藏家们带来了困扰,他们无法出售或捐赠手中的文化瑰宝,只能任由它们堆在自家的屋子里,或者展示柜和库房中。”

这项准则说明,劫掠文物交易问题已经引起国际上一些艺术博物馆的重视,它们不会愿意再接受一些来路不明的文物的捐赠。

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对非法文物的界定和对善意的取得者的处理情况有所考虑和涉及,规定“因被他国占领而被迫出口文化财产或转让其所有权的应被视为非法”;“原主缔约国在提出收回文化财产时须向不知情的买主或对该财产具有合法权利者给予公平的赔偿”。

“遗憾的是,国际公约的溯及力和约束力有限,依国际法原则与惯例,通常认为该项公约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文物劫掠和非法出口没有溯及力,换言之,该项公约对中国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起不了任何法律效力和实质帮助。”陈文平说。

事实证明,对于劫掠文物的关注和流散文物追索的国际环境在逐渐改善,但是不管新的准则也好,新通过的国际公约也罢,只在遏制新的来历不明的劫掠文物进入艺术博物馆,或追索一定期限内的非法流失文物做了诸多规定,对于历史上已经发生问题的解决并没有涉及太多。

另外欧洲国家加入公约的不多,一些西方国家,特别是那些现在仍占有过去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他国文物的国家,以及一些非法交易文物盛行的国家,没有加入该公约,致使这项公约无法有效实施。

在1949年以前的百年间,中国对文物出境管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样不是很明确,这也给后来文物性质的认定带来诸多困难。一些学者认为,现在首先要找到当时的文本是怎么规定的,才能判断是合法还是非法。上海博物馆副馆长陈克伦也认为,“合法与非法,首先要有法,在没有法以前就无所谓非法。”

陈文平曾为“昭陵六骏”中流失美国的“两骏”——飒露紫、拳毛騧的追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认为,作为上世纪初流失海外的国宝级文物,“飒露紫”和“拳毛騧”追索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和操作障碍反映了中国在追索历史上流失海外文物所面临的困境。

“昭陵六骏”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石刻艺术精品,其中的两骏——“飒露紫”和“拳毛騧”于上世纪初流失海外,现保存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以下简称宾大)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作为国宝级文物,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其能回归国内。

据宾大博物馆方面透露,“昭陵六骏”中的两骏是1918年,时任宾大博物馆馆长的高登向中国古董商人、纽约来远公司老板卢芹斋(华裔)购买,卢芹斋当时索价15万美元,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12.5万美元成交。而宾大在购买“昭陵两骏”时遇到资金困难,由一位名叫埃利基·R.约翰逊的慈善家给宾大博物馆捐款15万美元,故直到现在,这两骏石刻的基座上还放着这样一个牌子:“埃利基·R.约翰逊先生捐赠”。

在长期的交涉中,宾大博物馆以当时“购买”的发票和往来的信件证明“两骏”来源的“合法性”。陈文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已找到“两骏”走私出境时古董公司的电报和往来信件,“揭示了文物倒卖者为躲避海关而做的‘万全计策’,甚至有若被海关扣押时将如何交涉的计划。这些档案资料有力地证明了美国博物馆‘购买’的‘两骏’是赃物,不受法律保护。”

但国外的研究者和一些文物持有者认定,在“昭陵两骏”1916年到达美国之时,中国根本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就无所谓“非法”。

对此,陈文平解释说,“我查到1914年袁世凯任大总统时,曾在5月23日的《申报》上刊载大总统令,其中提到禁止古物出口,还命令内务部马上订立一个限制古物出口章程。说明中国在民国时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陈文平表示,他现在还缺乏国内某博物馆所保存的相关资料,正试图联系查阅这些资料,并在合适的时机公布自己所掌握的证据。“‘两骏’的资料整理、研究和交涉的经过将成为追索文物的宝贵经验,若成功,将为我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把好国门比追索更重要

中国真正明确对文物进出境实行管理是在1949年之后。

1950年,国家发布了《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这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全国性文物保护法规之一,也是我国依法行使文物出境管理工作的开端。1952年起,我国又陆续在天津、上海、广州、北京设立文物出境鉴定机构,对文物进出境实行严格管理。

20世纪50年代,上海的顾廷龙、吴瀛、沈迈士、尹石公、徐森玉、谢稚柳等一批古玩行业的文物鉴定专家成为出口文物鉴定的“把关者”。作为后生晚辈,现为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的许勇翔从1972年到上海文物进出境检验局工作,成为把守文物进出国门边境上的一员,到2008年退休之际,通过他的手截获的文物以万计数。

许勇翔说,他们当时的工作主要是参照1960年制定的《关于文物出口鉴定标准的几点意见》,对文物进行把关。该《意见》对出口文物鉴定标准的原则规定,“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我国人民革命胜利以前制作、生产或出版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原则上一律禁止出口,但是对于有计划组织出口的一般文物,应根据文物的类别依法划定以下两个年限;一部分以1795年为限(即清代乾隆六十年为限,凡1795年以前的一律不准出口;)-部分以1911年为限(即清代宣统三年辛亥以前为限)。凡1911年以前的,一律禁止出口”。

“也就是说,1949年之后的东西出境我们不管,1949年之前的东西出境,要到我们这里办报关手续,进行鉴定,鉴定标准就按这两条:1795年(乾隆60年)之前的瓷器一律不准出口,1795年之后的官窑瓷器不准出口。”许勇翔说。

2007年7月新修改的《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对出境文物收得更紧了,规定1911年以前的文物不准出境。

1980年代,许勇翔在从事文物出境检验工作时,从几百件清代后期的青花釉里红龙盘中截获了一件元青花“莲池纹花口盘”, 后于1985年移交于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收藏。“它当时淹没在一堆打算出口的瓷器柜里,置于地上,背面着打火漆。我一眼瞥见觉得这件挺特别的,就拿出来看。趁着中午,把它借到酒店洗洗干净,经鉴定是一件元青花。后来景德镇陶瓷考古研究所所长刘新圆过来问我说发现了什么好东西,我说看到了元青花‘莲池纹花口盘’,这不前脚才刚走,后脚他就出了个借条,由原来景德镇文物商店的东西,被借到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变成它们的藏品了。”许勇翔说。

前段时间,在国家文物局与海关总署联合举办的“中国文物进出境管理60年成果展”,作为被文物、海关部门截获下来的上百万件珍贵文物之一,许勇翔当年从出口的瓷器柜里截获下来的这件元青花“莲池纹花口盘”也在其中。

“解放后,文物出境一贯都管得很好,一直到80年代开始,大量的盗掘,到了疯狂的程度。”陈克伦说。

陈文平、吴树等多位研究者也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近30年,国内又掀起了新一轮的文物流失高潮,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巨额暴利,通过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盗窃文物并将其走私出国。

“中国走私的文物,已经形成国际化一条龙经营。从盗掘到走私,直至出现在国外交易市场,常常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中国文物黑皮书》的作者吴树说。

据中国流失海外文物数量的不精确统计,近30年流失海外文物数量是建国前流失数量的3至5倍,中国历史唯一没有文物外流的是建国最初的29年。

“1950年代至80年代间,有的地方建立了非常完备的文物保护网络,只要在工地或者农田发现文物出土,马上一级级报告。尽管当时没有手机,但信息传递非常之快,通常当天就可以传到省里,而且就地保护起来。改革开放以后,整个文物保护网络全部散掉,而疯狂的文物价格又极大地催生了盗墓,金钱的力量真是万能。”陈克伦说。

“与过去不同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这方面的法规就非常明确,所以1950年以前流失出去的文物很难界定它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1950年之后被偷盗出境的文物就可以说它是非法的。”

追索流失文物先要摸清底子

据现在已经掌握的情况,收藏中国流散文物最多的博物馆包括日本的东京国立博物馆、京都国立博物馆、大阪市立东洋陶瓷美术馆、日本出光美术馆,英国的大英博物馆、大英图书馆、维多利亚·阿尔伯特博物馆,法国的法国国立图书馆、集美博物馆、池努奇博物馆和枫丹白露宫中国馆,美国的波士顿美术博物馆、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佛利尔美术馆、纳尔逊美术馆等。

去年9月,《中国甲午战后流入日本之文物目录》编成66年之后首度公开出版发行。该《目录》收录中国在甲午海战失败以后到1945年抗战胜利前因各种原因被劫掠到日本的中国文物15245件,包括甲骨、石器、铜器、刻石、陶瓷、古玉、丝绣、书画、写经、拓本、杂项、古籍等类。大部分器物标出了高度、重量、口径尺寸、藏处以及所依据图谱的书名简称、页码。其统计办法,一是根据日本公、私博物馆所藏中国文物图谱、目录;二是参考中国学者如张政烺等的研究著作。

参与该书编写的谢辰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流失海外的文物应当有个统筹计划,最好国家搞个文物普查,好好地把流散在外的文物建立个档案。”

许勇翔也认为,现在我们的缺陷就是基础的收集整理工作没有做好,中国应当抓紧时间对流失海外的文物来一个摸底,并进行建档编目。“流失出来的文物数量有多少,都是什么种类的东西,现在保存在哪里?”

“我们在要求进行追索的时候,首先要全面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否则谈何追索?追索的态度明确没有用,要看手段灵不灵。”许勇翔说。

多年来一直有学者从不同角度都在做一些不同的调查和整理工作,这方面的著述也不少,比如南京艺术学院教授林树中从美术史的角度入手,主编了《海外藏中国历代名画》8卷本、《海外藏中国历代雕塑》3卷本和《海外藏中国历代书法》3卷本;上海大学教授陈文平、罗宏才从文物角度分别出版了著述《流失海外的国宝》、《国宝春秋》(青铜器卷、碑帖卷)等。

许勇翔认为这些调查比较零散和不成体系,处于初步状态。他认为流失海外文物的普查工作一定要通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统筹,并由国家文物专业人员去做这件事,“光靠学者还不够,毕竟文物的鉴定工作专业性太强,学者的研究工作是建立在专家的基础工作上。”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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