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平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自组拍卖公司或指定专门的拍卖公司经营本行业的商品拍卖,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而对其它拍卖公司则进行限制,从而产生出非公平竞争。这些都使得极具市场经济特征的拍卖行业带上浓厚的“权力特征”。
3、偏重高价位标的,忽视中、低档次拍品。近年来,国内许多艺术品拍卖公司只注重追求拍品的高档次和高价位,而忽视中低价位的拍品。这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人们急于致富、讲究表面档次的心理有关。因此,高档艺术品价位攀升较快,而中、低档艺术品的价位上升较慢。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发展不够稳定和平衡,时有价位上的大起大落。
4、硬件环境偏硬,软件环境偏软。一些拍卖公司过分重视拍卖预展、图录和拍卖会场地设备等硬件环境的高质量,造成拍卖会成本增高,而拍卖会的管理水准、服务质量等软件环境却往往被忽视。
5、拍卖活动的操作不够规范。拍卖会上拍卖师过分诱导竞买,委托人进场炒作,拍卖行员工参与竞买,佣金、手续费的收取因人而异、制作虚假成交额等时有发生。
6、对拍品的选择和鉴定不到位。一些拍卖公司对自己的信誉重视不足,缺少长远的眼光,急功近利,对拍品鉴定、选择把关不严,致使假货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搅乱了艺术品市场。既影响了拍卖公司的信誉,也造成买方信心不足,以至于形成某些艺术品价位滑坡的局面。
7、员工专业素质不高。拍卖公司缺少对员工的专业素质的培训,如一些拍卖公司的拍卖师、鉴定师的资格不够,水准很低。同时,也缺少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和要求。
8、拍卖交易额较低。虽然国内某些拍卖公司的年成交额以达到上亿元,但还不抵索思比或克里斯蒂年成交额的几十分之一。另外,国内拍卖公司的拍品的种类较少,成交额及成交率较低,征集范围也相对很窄。
以上不足之处,在国内各个拍卖公司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它们起源于中国的旧体制和旧习惯,与国际公认的拍卖运作规范格格不入。如不加克服,势必对中国的拍卖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进程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我们在海外考察时,一些收藏界人士就曾多次表示对国内的一些政策和拍卖公司的做法不理解。他们指出,这些不够规范、不很合理的政策体制和经营管理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海外人士对大陆的投资和国内拍卖公司向海外的发展。我们觉得,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取决于拍卖法的正式贯彻实施,取决于政府部门对于拍卖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精简管理层次,提倡公平竞争,尽早取消某些行政主管部门的“特许”限制;也取决于各个拍卖公司严格按国际操作规范行事,注重企业信誉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针,加强员工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加强与海外的拍卖业进行交流,采纳他们的业已成熟的先进经验。
【编辑:田茜】
编辑:陈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