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艺术品将会成为贿赂新宠
艺术界人士5月30日透露,因高压反腐而受限的金钱、房产、奢侈品这些传统贿赂品需求,转向了更为灰色、隐蔽的书画等艺术品。多位专家建议,可以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专门鉴定艺术品真伪和价值,制定对艺术品贿赂的司法认定标准及程序。
以艺术品贿赂的现象在中国古已有之,甚至很早就被冠上了“雅贿”的名号。包括近年来相继落马的高官,如文强、慕绥新等人,其受贿物品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为价值不菲的文物、字画等艺术品。
5月30日,首都师范大学召开艺术市场-北京论坛,论坛上,中国国家画院美术研究院研究员、时代美术馆馆长王艺说,艺术品和奢侈品一样,现在都已经呈现出了一个“买者不用,用者不买”的局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陶宇透露,艺术品作为“雅贿”,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一,比起房子、车子,艺术品体积小、易携带、价值高、不张扬,并且还具有“洗钱”功能,经过古玩店、拍卖行倒手,就能换成真金白银;其二,可以打着文人雅趣,交流爱好的幌子,容易打马虎眼;其三,艺术品真伪、价格的鉴定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难以认定其真正的价值。
据悉,北京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一案中,检方指控的三幅昂贵的名人字画最终未被法院认定,文强案中也有涉及360万元的字画未予认定。
王艺说,没有认定的原因是对于字画的真伪和价值没有统一和权威的认定标准,法院与检方产生了分歧,法院认为不能排除对于字画真正价值的合理怀疑。
对于如何打击“雅贿”,王艺建议,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专门鉴定艺术品真伪和价值,制定对艺术品贿赂的司法认定标准及程序。另一方面,国家公职人员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中也可包括珍贵艺术品。这一建议得到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艺术法律师孙中伟的支持。他说,中国现在的艺术品鉴定法规还是空白,亟须制订鉴定法规,以使一件艺术品的价值能够通过法定程序鉴定出来。
然而,艺术品行贿与文人雅士之间普通的作品交流该如何区分,其间仍然存在着模糊。对此,王艺提出了可供考虑的三种标准:第一种是大限,参考一些国家规定给官员送礼不得超过40美元的规定,对给官员赠送字画等艺术品全部禁止;第二种是中限,禁止向官员赠送名家作品;第三种是小限,禁止赠送已去世作者的作品。
编辑:陈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