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逐渐完善、发展,越来越多各地、各国藏家都在不断进入市场“淘宝”。每年各地拍卖会的时间都会分散在全年各个时间段进行,拍卖重点城市相隔较远,买家委托朋友或拍卖公司代为现场举牌的情况并不罕见。近日,有消息称,上海某地区再次出现了部分工商管理部门不允许拍卖行在拍卖会上设置委托竞买席的事件。该消息一经公布便引起业内热议,有专家表示这是工商部门对于委托竞拍方式的不理解,也有观点认为这种做法从源头杜绝了拍卖行利用委托拍卖暗箱操作的可能。到底“委托竞买席”的出现是否合理合法?难道买家就一定要亲自赶赴现场举牌竞拍才能避免违规交易?
委托拍卖司空见惯纠纷频现市场
据悉,国内拍卖企业设立委托竞买席的并不在少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拍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双舟介绍,从2003年左右开始,市场中就时常发生有拍卖行因设立委托竞买席替买家竞买而与工商部门管理方式产生分歧并引起法律纠纷的事件出现。
据了解,十年前,上海某拍卖行曾因自己在艺术品拍卖现场设置委托竞买席而遭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罚款,对此,工商部门解释称该公司违反《拍卖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即“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并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其进行处理。但该拍卖行却认为公司设立的委托竞买席是在替不能到现场的竞买人举牌,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当地工商部门告上法庭。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表示,虽然最终该案以该拍卖公司胜诉终结,但这类事件却并没有因此而不再发生,工商部门和企业间的争议也难以平息。
据悉,至今,在各地尤其是上海,仍然时常会出现一些工商管理部门指责拍卖行实行委托竞买方式违法或者不允许拍卖会设立委托竞买席等情况。
合法性成争议点避免违规交易是关键
对于上海等地工商部门的做法,有部分业内人士表示可以理解,而工商部门也将其解释为对于违规违法操作的正当处罚。此前上海某工商部门也曾就处罚拍卖行代理竞拍行为的决定公开表示,拍卖人如果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竞买并最终买下标的就属于自买自卖的“双向代理”行为,有违拍卖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可取。
季涛坦言,事实上,确实有一些拍卖企业在拍卖现场设置委托竞买席并不是为了缺席客户服务之用,而是在进行违规操作,比如替本拍卖行或公司员工购买拍品;设“托”顶价以及形成虚假成交等。专家称,工商部门希望避免这类扰乱市场、损害买卖双方利益行为的出发点是积极的,应予以肯定。
但也有不少专家对工商部门的做法提出异议。“《拍卖法》里规定拍卖公司和拍卖人员不能参与竞拍,但委托拍卖是服务、是代替竞买人传递竞买信号,工商部门的处理并不符合《拍卖法》的规定。”刘双舟直言,2005年后,商务部在出台的《拍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拍卖企业可以在拍卖会现场设立委托竞买席,并在拍卖会开始时对全体竞买人做出说明。有业内人士透露,上海有工商管理部门曾经对拍卖公司规定表示,如拍卖会现场要设立委托竞买席,需雇请非拍卖公司的第三方单位实行竞拍工作,以防内部暗箱操作。但刘双舟也表示这种方法根本无法真正堵住违规、违法操作源头,而且还会牵扯出第三方委托机构的资质评定、代理费计算等更多问题。
完善监督手段从源头杜绝“暗箱操作”
实际上,有不少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随着技术手段的日益完善,如今拍卖行已经在实行各种能证明自己“清白”的委托代理竞买手段。
有买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一般拍卖公司都会在现场电话帮买家竞拍的同时进行录音,以避免违规操作之嫌。另外,刘双舟也表示,目前拍卖公司都会在举办拍卖会前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报备,并且在拍卖的同时对现场进行录像,工商部门如果要追查拍卖公司的违规操作行为只要检查电话记录、电话录音以及现场录像等资料就能迅速地获得大量关键信息。
专家建议,拍卖行从源头就以各种方式自我监管所有可能会形成违规、违法操作的环节,尽可能的杜绝“暗箱操作”、“雇托顶价”等行为,形成自律的市场风气最为重要;其次,工商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违规操作进行监督和处罚,但也需要找到证据并对法律和行业规定进行更加充分的了解,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