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岫闻:关于洗手间
0条评论 2013-08-02 15:34:00 来源:99艺术网专稿 作者:崔岫闻

(三) 展出

2000年当代艺术的展览并不很多,我的作品刚一完成就被拿到了世纪剧院的一个主题为“痕”图片影像艺术展的展览上播放,就像刚出炉的面包还是热的那种感觉。世纪剧院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展厅,有如任何一个剧院的大堂,楼上、楼下被策划人的想法及艺术家的作品占据着,条件艰苦的难以想象,而策划人和艺术家的热情却很高涨,要表达一些什么,似乎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播放的设备机器也是需要艺术家自己解决的,这在现在看来有些不规范,但当时并没觉得什么,也许是每个个体的需要都是不同的。

我的作品只是在一个电视上播放,看的人并不是很多,在我作品周围围观的人却不少,这个作品对很多人来说都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触动。谁都不会想象就是一个这样的展览,却有了那么多的国际上的策划人陆陆续续的前来观看,一个事情往往在不经意间却暗含着无限的可能性机遇,当然还是对那些有所准备的人来说。

而我的作品就是自此传播开来。两年后还有国外的策划人找我要展览这件作品,说是在那个展览上看到的,这让我很吃惊,却也明白了一些道理。

艺术家们聚在一起也常常聊起哪个展览好、哪个策划人水平高,参加哪个展览跌份,不参加哪个展览牛B,对我来说却不然,策划人的水平是有高有低,艺术家也不过如此,关键的是这个展览是否适合自己。

对我个人来说这是一个适合我自己的展览和机会,在当时,它对我的一生意义重大。

接下来这件作品一直很活跃,很多策划人邀请展览并推荐一些国外的展览。但在国内的展出也遇到了一些小麻烦,就是在展出时的风险性问题,作品也因此而被禁展或自己拒绝换方式展出。好在禁展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夸张的事情,因为1998年世纪女性艺术大展时,我当时的油画作品《玫瑰与水薄荷》系列,就出现过此类问题,而且情况比这次更糟糕。所以对我来说这些事情在心里的感觉上只是MMD小问题了。

媒体和我似乎天生有缘,这个作品尽管小心谨慎的展出,媒体还是能够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中央台的《半边天》再一次找我做专题,第一次是关注我画油画时的状态,现在是关于做VIDEO后的状态,以及其他的省级电视台,卫星频道等,山东、山西、福建、四川等台也都做过专题访谈,还有一些平面的媒体,时尚、ELLE、风采等等,还有国外国内的一些专业媒体,FLASH ART、现代艺术等等等等。

纽约州立大学教授、策划人帕特里夏曾在她策划的一个展览上展出过此件作品,此作品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及媒体的讨论。

2002年广州三年展仍邀请此件作品展出,在这个展览上这件作品依然是用电视播放,并在众多的电视中,因为展览很大,设备空间不够,所以很多录像作品都是用电视展出,对我来说这件作品一直没有以一个很好的让我自己感到很满意的形式展出过。尽管如此还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因为此件作品,广州美术馆被告上了法庭,原因使原告看到这件作品后,产生了很强烈的精神上及生理上的反应,要求美术馆赔偿门票、精神损失费及道歉。此件作品由此成为了一个公共话题。尽管原告最终败诉,但这还是中国当代艺术史上的第一场官司。

一时间法律界、学术界对此作品产生的争议进行了讨论,许多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新浪网的帖子每天增加,偶尔上去看看老百姓是怎么说这件作品以及对这件作品拍摄者的态度还是蛮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那个时候我是觉得自己最不孤独的时刻,有那么多的人关注这件作品。

羊城晚报的电话采访、南方都市的全程报道,这似乎像一件很大的事情,但跟我又有多少关系呢?我常常在很多事情上也觉得自己是个旁观者。这样我能够更加的冷静看待自己及自己以外的东西、事情或人。我感激这件作品,感激在这件作品上帮助过我的所有人,因为它跟太多的人有关系了。

至此,这件作品已经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博物馆及国家美术馆、画廊展出过,最近又在英国的TATE MODREN展出过,这是在世界上很有分量的博物馆,我作为第一位在此展出的中国女艺术家,也是第一位在此展出过作品的中国国籍艺术家,似乎有了些许的荣誉感,此前只有在美国的蔡国强先生在此展出过作品,这在欧洲的许多艺术家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有关这件作品很多人发表了评论,有专业人士,也有非专业人士,但我觉得最有深刻意义的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位退了休的女警官的一篇文章,她对于这个社会的丰富性、多面性、深入性的了解、分析,个人的见解以及作为一个女性、一个曾经的女警官对我作品的支持、理解和认同让我记忆深刻。摘来与大家分享。

诉广东美术馆“侵权案”连续报道之十:为《洗手间》分清是非。

我当了四十五年警察,第一次见到一位女艺术家使用放映录像的表现方法,去展示"三陪"女的生活,为此在艺术界中引发了一场是非争论。说老实话,我从心底里佩服这位女艺术家有如此敏锐的政治嗅觉,更有这样的胆色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某些角落里,挖掘出的确存在的灰色地带所产生的灰色文化。但我更敬重这位女艺术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应有的政治责任感,从艺术角度去暴露我们这个社会中存在的这种灰色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相容的负面因素,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必须指出,崔岫闻女士所说的"三陪",也就是说一些行为不端女青年,在夜总会或酒吧间受雇于男士,陪饮酒、陪唱歌、陪跳舞。我们知道纯属这"三陪"的少之又少,在"三陪"的背面不容易看到的都是些淫秽非法活动,广州市公安机关实行严禁"三陪"活动,就是出于这个道理。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坚决取缔了嫖娼卖淫活动,从一九五三年起,广州市的嫖娼卖淫活动基本上销声匿迹,之后的三十多年来,广州虽有零星的嫖娼卖淫情况出现,但已不构成威胁广州社会治安的因素。这一伟大成就是广州人民(在全国也是一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历史上划时代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光辉一页。然而到了八十年代这种社会丑恶现象又复苏蔓延起来,这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女艺术家崔岫闻别具匠心创作出的令人耳目一新的《洗手间》的指导思想及其内涵。无论我曾经是警界的一员,或是社会上一个普通老百姓,《洗手间》这部作品都值得称赞!

现在引起争论的问题焦点是,如广东美术馆馆长王璜生所说,《洗手间》算不算色情、淫秽作品,以及可不可以公开发表。

我作为一个观众,对《洗手间》出于好奇,先后看了两次。首先必须肯定一个前提,《洗手间》中的洗手间,是一间女性专用的卫生间,在六分钟左右的播映过程,画面出现的只有单性(女性)活动,没有同时出现两种不同性别的男性活动。其次是画面同时出现的几名"三陪"女,似是完成了第一次"三陪"交易后,因为她们没有自己的专用房间,只好来到洗手间进行必要的卫生清洁,已经零乱了的头发需要梳理,面容需要补妆,衣服脏了需要更换,当中有几次出现更衣时裸露出乳房,是更衣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向他人显示或故意作出挑逗性的淫秽行为。因此,这些"三陪"女郎在洗手间的整个活动并不违法,也不存在色情、淫秽行为。但是这些"三陪"女整妆后再到洗手间之外进行招揽"三陪"服务,则是另外一个法律范畴问题,两者之间不能混为一谈。

综上所述,我认为《洗手间》是一部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毛泽东同志曾经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指出,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歌颂,一是暴露。当然歌颂性的作品不存在争论。暴露性的作品往往不容易被人正确理解和接受,会引起重大争论。平心静气的争论是大好事,但不要随便给暴露性的作品扣帽了,或诉讼于法院,让法院去作出仲裁。这样做只会妨碍文学艺术的健康发展。我对文学艺术是个门外汉,上述意见如有不妥,请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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