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衍生品在中国作为一个“朝阳”商品,近些年已逐步走进大众视野并被更多人接受。艺术衍生品不同于其它大宗商品,它具有艺术性与商业性的双重价值,并始终依托一个平台——艺术机构。
当前,众多艺术机构,如美术馆、博物馆、画廊等,为艺术衍生品提供了合理存在的场所。艺术衍生品的存在是对艺术机构产品领域的扩充,使艺术机构产品不仅仅只是无形的服务,而还包括有形的物品。有形的物品,集中体现在艺术机构商店的设立。艺术机构商店的盈利资金已渐渐成为艺术机构的重要资金来源,作为艺术机构商店中的佼佼者——艺术衍生品,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艺术机构的新劲催金素。
艺术衍生品在艺术机构中的角色地位
需求是艺术衍生品存在的基础。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艺术机构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视,对其所提供的各种艺术衍生品也越来越适应和渴求。艺术机构正以“一种生活方式”的姿态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艺术衍生品也成为人们提高志趣修养的消费对象。以尤伦斯艺术商店(UCCASTORE)为例,尤伦斯艺术商店是2007年成立的艺术品概念店,依托于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UCCA),在当时是尤伦斯艺术中心(UCCA)根据西方美术馆经营理念建立的配套项目。同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UCCA)一起,尤伦斯艺术商店致力于推广原创当代艺术,以及具有前瞻性的设计创意产品,从而传递和引领一种艺术化生活方式。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UCCA)副馆长尤洋说,希望商店是美术馆的一面窗口,能够令艺术爱好者以“可负担的”的价格消费限量版艺术品和艺术衍生品。而新店主要推广设计品,是为了将生活中的各方面细节艺术化,这也是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UCCA)试图倡导的一种消费态度。
艺术机构附属商店及其艺术衍生品的开发,之所以受到各艺术机构的普遍重视,这同人们对于艺术衍生品重要价值的认识有关。艺术机构具有教育的功能,而艺术衍生品恰恰是延伸艺术机构教育功能的重要载体与工具,特别是相关艺术书籍的售卖。艺术衍生品也是宣传艺术机构的最佳媒介与最优策略,消费者有可能因为一件艺术衍生品而喜欢上一个艺术机构。而实际上,艺术机构附属商店的设立更大程度上是为了增加和稳定相应艺术机构的运转资金,商店出售艺术衍生品已成为艺术机构获得更多运转资金的重要途径。
艺术机构中艺术衍生品的消费现状
西方的艺术衍生品消费要早于中国,相对于西方的艺术机构,我国艺术机构的艺术衍生品消费相对滞后一些。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是美国博物馆中率先开始经营“与博物馆相关”的商品的艺术博物馆。从1949年到2002年,大都会艺术商店不断扩大到1.5万平方英尺,并在国内外开了20多家分店。商店所卖的出版物有8000余种,除销售出版物外,其它艺术衍生品的种类有1.7万多种。从2008年7月到2009年6月,仅一年的时间,大都会艺术商店销售收入就达5778.9万美元。这还是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该年度的销售额比起上一年度还整整少了1000多万美元的情况。就此数字来看,艺术博物馆商店的消费状况如火如荼,而这也离不开艺术博物馆对观众和消费者的巨大吸引力。
由于我国艺术机构整体上在艺术衍生品方面起步比较晚,相对于西方国家有一定差距。根据国家文物局2009年组织的一次全国性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博物馆的文化产品开发能力不足,产品缺乏特色,品种类别单一,与旅游景点所经营的商品大同小异,有的甚至粗制滥造,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当然也有例外,如上海博物馆在艺术衍生品开发和销售方面就做得较为突出。上海博物馆新馆建成10余年来,累计开发各类文化产品1600余种,年销售额达到2500万元,远远超过了门票的收入。
我国艺术机构附属艺术商店的艺术衍生品消费之所以相对西方国家有一定差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艺术机构方面,艺术衍生品的开发和销售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艺术机构的影响力。如果一个艺术机构的影响力不够,开再多艺术商店也是徒劳。而一个艺术机构影响力的大小又有多方面因素,其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和该艺术机构合作的艺术家的影响力。如果艺术家的影响力不够大,那么相对的艺术衍生品的消费市场也不会太景气。其次,消费者的接受能力也是影响艺术衍生品消费的重要因素。现在艺术衍生品消费还属小众化,这与消费者对艺术衍生品的认知态度以及生活方式有关,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艺术衍生品消费的习惯。艺术衍生品本身的艺术价值、使用价值和出售价格等方面,也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大多数消费者还是愿意选择“物美价廉”的艺术衍生品。但往往艺术衍生品的艺术性越高,其价格也就会越高,有些艺术衍生品是“天价”,当然无人问津。总之艺术衍生品的消费离不开消费者的艺术感知和购买实力。
未来艺术衍生品的发展方向艺术衍生品由于自身的独特价值,成为了艺术机构获得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未来的发展中,艺术衍生品也将继续不断走入大众的消费视野。
首先是大众对艺术衍生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而这主要依赖于对艺术衍生品市场消费的引导。对艺术衍生品的消费引导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当人们对艺术衍生品有需求时,自然会购买艺术衍生品,而这种需求是建立在消费者的个人艺术修养及经济实力上的。随着中国美学教育的普及化,尤其是年轻人的美学修养不断地得到提高,在进行消费时,如果资金充足,他们也会向艺术衍生品方面进行考虑。正如董艺所说,艺术衍生品消费的观念引导不是一个艺术机构所能做到的,其实是更多文化消费的一个综合概念,不是单纯的打广告、搞讲座就可以解决的。这是社会整体的导向,包括美学教育,告诉消费者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不美的,当我们有一个家,怎么装饰自己的家等等。其中的引导方式是可以潜移默化的。
其次,在未来艺术衍生品的发展中,艺术家与艺术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等问题的认识应更为明确。在2012年国内举办的国际艺术衍生品博览会上,余丁也指出,艺术衍生品的制约因素是艺术家或者艺术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等问题并没有达到确切的认识。尽管经过30多年市场经济的熏陶,对于知识产权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国仍有很多艺术家和艺术机构并不清楚该如何加以利用,也因此造成了“授权”行为的不发达,这也自然制约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正是由于知识产权体系的不健全,致使国内出现许多“山寨”文化。在艺术家与艺术机构进行授权时,很多做法也并不规范。因此,艺术家刘野甚至戏称“授权的过程像开玩笑,特别不专业”。也正是这种不专业,限制了艺术家与艺术机构合作的主动性。虽然艺术衍生品会让艺术家名利双收,但是不规范的市场致使艺术家的积极性大大削弱,而且艺术衍生品给艺术家带来的经济价值也不及艺术家亲自创作的艺术品价值高,故而经济回报方面,艺术衍生品也很难给艺术家以足够的刺激。面对这种不健全不规范的艺术衍生品市场,更多的艺术家选择观望的态度,艺术家与艺术衍生品机构的合作也是被动的、偶然化的,并不是一个长久的合作状态。
最后,艺术衍生品消费是一个新兴消费概念,艺术衍生品生产也是一个新兴产业,政府对其发展还没有相关特殊的政策扶持。另外,我们不仅要支持本土的艺术衍生品,同样也要对国外进口的艺术衍生品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尽量予以接受。具体到国家施行的优惠扶持政策,要据现实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外国的艺术衍生品,应在关税上予以优惠;而当国内外的艺术衍生品在我国消费市场上形成竞争时,也要对国内有实力的艺术机构的艺术衍生品商店进行政策扶持,使其得以生存,并为消费者所接受。随着市场消费的不断扩大,艺术衍生品将为艺术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是未来艺术机构不得不重视的一个“催金”要素。
编辑: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