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说是不是金钱比艺术更重要,虽然我用艺术去赚钱,但我也用金钱去创作艺术。”
“这不关乎金钱。”
“这一切的终极目的并不是金钱。”
这位出身普通甚至贫寒,曾视名利为人生最大渴望,其作品总是和“破天荒”高价拍卖结果相连的、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当代艺术家的人,一谈到财富,就很“回避”,很“腼腆”。
“我在我的作品中投入很多,我希望可以做我自己想做的,表达我自己想表达的。这时候金钱就非常重要了。”赫斯特经常回忆当年在萨奇画廊布展的时候,因为萨奇是赞助人,他不得不听从他的摆布,不得不让他持有作品的最终“解释权”。用自己的钱,玩自己的概念,对于赫斯特来说太重要了。
他声称自己的在40岁时身价为一亿英镑。换句话说,他当时的身价是毕加索、安迪沃霍以及达利同龄时身价的总和—而这三位都是艺术史上最会赚钱的艺术家。可以说,赫斯特实现了自己非常珍视的财务自由和创作自由。赫斯特是如何成功的?他所谓的创作自由到底意味着什么?接下来的故事也许可以带领我们了解那些现在被承认是“观念艺术”的物件,以及艺术家在艺术行销中扮演的角色。
赫斯特1989年毕业于伦敦哥斯密学院。1991年,年仅二十六岁的英国艺术家达明赫斯特(Damien Hirst)接受广告大佬、收藏家萨奇(Charles Saatchi)两万五千英镑资助,负责制作一件鲨鱼作品。赫斯特大学期间曾经在太平间打工,可谓“老于此道”,他随即打电话给澳洲海岸邮局,委托征购鲨鱼。赫斯特花费四千英镑买到一条十五英尺长的虎鲨,用冰块包装运到伦敦又费两千英镑,并指导技师将鲨鱼用福尔马林浸泡在一个巨型的玻璃水族箱中,这样就成了一件“雕塑品”。
《生者心目中无谓之死亡恐惧》
作品的名字创意十足,叫做《生者心目中无谓之死亡恐惧》。在赫斯特的行销策略中,作品名称是一个重要环节,因为他作品中绝大部分的含义都需要靠标题来传达。如果它直接叫《鲨鱼》,观者可能会说:“好吧,没错,这是条鲨鱼。”然后走开。取名《生者心中无谓之死亡恐惧》,将迫使观者赋予它一个意义。这个标题所引起的讨论和作品本身一样热烈。在《斐列兹》创刊号的一篇访问中,赫斯特提到鲨鱼的创作概念,他说:“我喜欢用一个东西来传达一种感觉。鲨鱼是很吓人的,它的体型比你大,而且你对这个环境很陌生。他似死亦生,似生亦死。”鬼才萨奇总共用五万英镑买下这件“雕塑”,在当时成为笑柄,报章嘲笑他“五万英镑买条鱼,恕不奉送薯条”。结果,十四年以后的2005年,经过名牌画商高古轩和品牌拍卖公司苏富比的兜售,鲨鱼以惊人的一千两百万美元卖出,媒体大跌眼镜,梵高要是在世估计得吐血数升。
赫斯特的艺术作品,包括于2004年3月在纽约高古轩画廊展出的油画系列,都是由一组助理完成。每一幅画都是多人合作的结果,没有一个人从头到尾独立完成一幅画。赫斯特只在最后刷上几笔,然后落款。在另一次访问中,赫斯特承认他自己不会画;如果真是出自他手,买家所拿到的将是很糟的作品。至于利用四间工作室及四十个助理生产,他签名所产出的“赫斯特”作品,是否违反了艺术家道德?《村声》艺评人萨尔兹说:“我们对这些画所能下的最好评语是:赫斯特的创作领域介于回话及画家名声之间——赫斯特制造出许多的赫斯特。这些画本身就是商品,全都挂上“赫斯特”品牌。它们就像Prada或Gucci一样,你得付出更高代价,但可以得到品牌所带来的虚荣感。”
编辑: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