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博物馆行业全国性法规文件将于今日起施行
0条评论 2015-03-20 11:31:2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翟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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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首部博物馆行业全国性法规文件《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日起施行,一时间引起了行业热议,“条例”能否解决博物馆行业现存的诸多问题,使之走上一条更加正规、健康的发展轨道?“条例”的贯彻实施将给我国及天津的博物馆事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走访了本市博物馆学专家、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及博物馆行业管理者,请他们从不同视角对“条例”进行解读。

专家:教育成为博物馆的首要目的, 有助于解决学校对博物馆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

“条例”分为总则,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博物馆管理,博物馆社会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7条,涉及博物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南开大学考古与博物馆学系教授黄春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博物馆行业全国性法规文件,首要的意义就在于让博物馆工作从此有法可依,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黄春雨特别提到,“条例”总则对博物馆的性质和职能予以重新认定,以“教育、欣赏、研究”为目的,教育成为博物馆的首要目的。“条例”第三十五条还就教育行政部门应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活动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博物馆就可能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校对博物馆的利用还不够,这一点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差距,如果各地的教育部门能够和博物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博物馆未来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黄春雨还提出,“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博物馆的设立规定了一些条件,还在多处提出展览要突出馆藏特色,这将在不同程度上缓解当前我国博物馆建设过热、过乱的问题。黄春雨说:“博物馆的发展速度很快,但其中有些馆可以说就是一个挂着博物馆牌子的建筑物,没有可以支撑博物馆的基本收藏,也没有像样的展览体系。‘条例’的这些规定对于博物馆特别是非国有博物馆起到了很明确的引领、指导作用。”

国有博物馆:文创产品及产业化是博物馆的薄弱环节,“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激活文化资源

国有博物馆一向是博物馆行业的“正规军”, “条例”的出台能否为它们带来新的活力呢?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国有博物馆,这些博物馆的负责人都告诉记者,“条例”无疑将极大加快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法制化进程,除此之外,“条例”带来的直接影响还在于,国有博物馆的文化资源将进一步被激活,在社会服务方面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天津博物馆馆长陈卓告诉记者,依照“条例”精神,博物馆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首先是向公众开放,“条例”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的服务覆盖,并且教育成为了博物馆的首要目的,今后对青少年的教育将成为博物馆的一项重要工作。第二是在陈列展览方面,博物馆需要不断创新思路,策划推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挖文物历史文化内涵的展览。此外,“条例”还特别指出了博物馆要积极发挥对科研的促进作用,即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陈卓还表示,“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增强博物馆发展能力。文创产品及产业化是许多博物馆目前还比较薄弱的环节,人才的缺乏、观念的滞后等等制约了博物馆文创产业的发展。“条例”从宏观层面给了我们指导与保障,今后博物馆会着力培养文创及产业化人才,创新机制,深挖藏品内涵,以提升文创产品的水平来促进博物馆传播能力和辐射范围的扩展。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馆长康金凤告诉记者,多年来,周邓纪念馆推出了以举办展览为主体、以青少年教育为重点、以共建共育为依托、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为载体的教育思路和格局,取得了突出的教育效果。“条例”中关于社会服务的规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鼓舞,它对于指导我们今后持续做好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起到了强力的助推作用。

非国有博物馆:“公平”是给我们最大的鼓舞,让非国有博物馆也能享受到文化发展的阳光雨露

“条例”出台以后,各方热议最多的就是关于非国有博物馆的条款。“条例”中首次明确规定,非国有博物馆在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应获得与国有博物馆的“公平对待”,这无疑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非国有博物馆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天津金融博物馆理事白丽华对记者说:“‘一视同仁’正是我们最期待的,‘公平’两个字是给我们最大的鼓舞,让非国有博物馆也能享受到文化发展的阳光雨露。由于大众对非国有博物馆存在一些误解,以前我们想要主动联络社区、学校做一些公益活动是很困难的,只能等待基层单位联络我们。实际上,无论是建馆初衷还是将来的发展方向,非国有博物馆是很渴望以馆内的资源为社会服务的,‘条例’让我们的愿望有法可依,也将随着普法活动为大众所熟悉,为我们今后服务社会打通了渠道。”

当前,我国非国有博物馆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生存问题,由于其在财政、税收、土地、政策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有博物馆同样的待遇,且博物馆本身的收入极其有限,许多馆在资金上都面临着入不敷出的窘境。“条例”中多处涉及到博物馆的资金问题,除给予“公平对待”外,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开发衍生产品同样适用于非国有博物馆。

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馆长黄毅告诉记者,从生存上说固然需要国家的财政补贴,但如果一味依赖财政补贴,离非国有博物馆做到“百花齐放”仍会是有差距的,“条例”首先树立了行业约束,又鼓励我们推出符合自身藏品特色、具有独特文化价值、可以令观众得到参观延伸的衍生品,这既是非国有博物馆实现自我造血功能的有效渠道,也有利于博物馆做大、做好自身特色,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

管理部门:本市民办博物馆达20座,占博物馆总数的29%,这一比例高于全国当前的19.5%

记者从市文广局博物馆处了解到,本市非国有博物馆从2006年起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底,在市文广局登记备案的博物馆、纪念馆共68座,其中的民办博物馆(属非国有博物馆)就达20座,占博物馆总数的29%,这一比例高于全国当前的19.5%,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本市博物馆事业健康的发展态势。

市文广局博物馆处处长赵耀双向记者介绍,本市已先于“条例”出台前推出了相关政策,走在了全国前列。去年12月,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各级各类博物馆的考评工作,从综合管理与设施、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五个方面对博物馆量化评分,市财政局、市文广局还共同安排了资金,对考评合格的优秀非国有博物馆给予相应数额的奖励补助。这项工作既给非国有博物馆解决了资金上的燃眉之急,带来了专业的考评和指导,也使国有博物馆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而加以完善,在全市博物馆行业内广受好评,在全国也引起了关注。今年的考评将在原有基础上根据“条例”精神有所调整,特别突出博物馆藏品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两个方面。此外,还将对获得奖励补助的非国有博物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补助被应用到实处。

 

编辑:陈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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