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莫奈的性格 在今天他定是刷爆朋友圈的“劳模”
0条评论 2015-08-20 11:11:20 来源:网易艺术 
朋友爱自拍,天天发微信朋友圈九宫格,发到所有人审美疲劳?若印象派大师莫奈当年有微信,他发的朋友圈,搞不好更为“丧心病狂”。

克劳德·莫奈(Claude Monet)(1840-1926),法国画家,印象派代表人物和创始人之一。某段时间,他会天天发“稻草堆”的朝晖夕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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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段时间,朋友圈都被他的“白杨树”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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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段时间,他会天天发“威尼斯运河”的晨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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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莫奈最爱发的……会是“睡莲”的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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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还可以发日本桥系列、大教堂系列、伦敦国会大厦系列……”

莫奈为什么爱“连拍”?

印象派与中国的山水花卉画同是注重“画面”的。不过中国的山水花卉画注重画面的线、笔法、气韵;而西洋的印象派绘画则专重画面的“光”。印象派首领画家莫奈,对于同一的稻草堆连作了十五幅画,把朝、夕、晦、明的稻草堆的受光的各种状态描出,各画面作成一种色彩与光的谐调。他是外光主义的首创者。步他的后尘的有许多画家,都热中于光的追求。他们憧憬于色彩,赞美太阳。凡是有光明的地方,不问何物,都是他们的好画材。所以他们的画面只见各种色条的并列,近看竟不易辨别其所描为何物。起初以光的效果(即印象)为第一义,以内容及形骸为第二义;终于脱却形骸而仅描印象,于是画面只是色彩光的音乐,仿佛“太阳”为指挥者而合奏的大曲。他们处处追求太阳,赞美太阳,倾向太阳。“向日葵”可说是这班画家的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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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奈是最模范的向日葵派的画家。他的“稻草堆”连作十五幅,其实与“稻草堆”无甚关系。只是各种的光与色的配合的效果,不名之为稻草堆亦可。写实派的米勒也曾画过农村风景中的稻草堆。然而用意与莫奈大不相同,米勒所见于稻草堆的是其农村的、劳动的意义,莫奈所见于稻草堆的是其受太阳的光而发生的色的效果,所同者只是“二人皆描稻草堆”的一事而已。莫奈连作稻草堆之外,又连作“水”,水的名作,有“泰晤士河”“威尼斯”“睡莲”等,又有一幅直名之为“水的效果”。这等作品中有几幅全画面是一片水,并不见岸,水中点缀着几朵睡莲。这种作画法、构图法,倘用从前的绘画的眼睛看来,一定要说是奇特而不成体统的了。然而莫奈对于单调的一片水所有的光与色的变化,有非常的兴味。他热中于水的研究的一时期,曾以船为画室,常住在船中,一天到晚与水为友,许多水的作品便是在那时期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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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堆、水面,倘用旧时的眼光看来,实在是极平凡极单调的题材。印象派以前的西洋画,可说是理想主义支配的时代。作画先须用头脑来考虑,选取noblesubject(高尚的题目)为题材,然后可以产生大作。看画的人,对于画也首先追求意义,画的倘是圣母、圣徒,看者先已怀着好感。同样的笔法、同样的色调,拿来描写皇帝的“加冕式”,就是伟大的作品;描写村夫稚子的日常生活,就没有价值。米勒、库尔贝的时代,也不过取与前者反对的方面的题材(下层生活,劳动者、农民),作画的根本的态度实与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的时代无甚大差。因为向来如此,故对于描着一堆无意义的稻草,或一片无意义的水面的绘画,自然看不惯了。这是因为如前所说,根本的立脚不同的原故。即以前重视题材(内容),现在讲究描法(形式)。描法讲究的程度深起来,结果就全然忽略题材。对于这种新绘画,倘能具有对于形式美(色彩光线的美)的鉴赏眼,换言之,对于纯绘画的鉴赏眼,自然可以感到深切浓重的兴味。但在没有这较为专门的鉴赏眼,而全靠题材维持其对于画的兴味的人,对于这堆稻草或这片水就漠然无所感觉,真所谓“莫明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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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拾穂者》

这样看来,绘画的进于印象派,是绘画的技术化,专门化。除了天天在画布上吟味色调的专门技术家以外,普通一般的人少能完全领略这种绘画的好处。因为无论何种专门的技术,必须经过相当的磨练,方能完全理解其妙处,决不是素无修养的普通人所能一见就可了解的。从前的绘画,题材以外原也有技术的妙处,例如文艺复兴期的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的有力的表现,拉斐尔(Raphael)的优美的表现,达·芬奇(Leonardoda Vinci)的神秘的表现,原是对于其技术的鉴赏的话;然而除这种专门的技术鉴赏以外,幸而在题材上米开朗琪罗所描的是《最后的审判》,拉斐尔所描的是《圣母子》(Madonna),达·芬奇所描的是《最后的晚餐》,所以在不理解其技术的“有力”“优美”或“神秘”的一般人,也尚能因其题材而感到这等画的兴味。何以故?因为《审判》《圣母子》《晚餐》是普通一般人都懂得,都有兴味,都怀好感的。他们虽不能完全鉴赏这等大作,然至少能鉴赏其一面——题材的方面。然而现在的印象派,技术比前深进了,技术深进的结果是忽视题材,于是不理解技术的一般人要从其画中探求一点题材的美,而了无可得,就全部为绘画的门外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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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斐尔《圣母子》

这正是因为印象派画家是“光的诗人”的原故。普通用言语为材料而做诗,他们用“光”当作言语而做诗。普通的言语人人都懂得,但“光的言语”非人人所能立刻理解。要读他们的“光的诗”,必须先识“光的言语”“色的文字”。要识光与色的言语文字,须费相当的练习,这练习实在比普通的学童的识字造句更为困难。何以故?普通的文字在资质不慧的儿童也可以用苦功熟识,谙诵,而终于完全识得应有的文字,能读用这种文字做成的书;但光与色的文字,不能谙诵或硬记,是超乎言说之外的一种文字,故对于这方面的天资缺乏的人,实在没有方法可教他们识得。色的美与音的美是一样的。谐调的色与谐调的光只能直感地领会,不能用理论来解释其美的所以然。所以关于绘画音乐的教育,理论其实是无用的。有之,亦只是极表面的解释;倘有人不解音乐与色彩的美而质问我们do、mi、sol三个音为什么是协和的?黄色与紫色为什么是谐调的?我们完全不能用言语来解答。强之,只能回答说“听来觉得协和,故协和;看来觉得谐调,故谐调”。倘然像物理学者的拿出音的振动数比来对他说明这音的协和的理由;拿出spectrum(光谱)七色轮来对他说明黄与紫的谐调的理由,则理论尽管理论,不解尽管不解,学理是一事,美感又是别一事,二者不但无从相通,且恰好相反,越是讲物理,去美的鉴赏越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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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说“光的诗”的印象派绘画,就是普通言语做成的“文学”,在缺乏美的鉴赏的人也是不能完全理解的。他们看小说只看其事实,只在事实上感到兴味。这与看绘画只看题材(所描事物意义),只在题材上发生兴味了无所异。莫泊桑(Maupassant)的《项链》(TheNecklace)使得多数人爱读,只是因为其中记录着遗失了借来的假宝石,误以为真宝石而费十年的辛勤来偿还的一段奇离故事的原故。英国新浪漫派*的绘画使一般人爱看,只是因为其描写着莎翁剧中的事迹的原故。认真能味得言语的美,形、线、色调、光线的美的人,世间有几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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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音乐与书法,可以没有上述的错误的鉴赏。因为音本身是无意义的,字的笔划本身也是无意义的。文学与绘画必须描出一种“事物”,音乐没有这必要,文字——如果不误作文句、文学——也没有这必要。故二者可以少招误解。招误解固然比文学绘画少得多,然而理解者也比文学绘画少得多。可见纯粹的技术,是普通一般人所难解的,所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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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光的诗”的印象派绘画,最好取听音乐的态度,或鉴赏书法的态度。

高低、久暂、强弱不同的许多音作成音乐美;刚柔、粗细、长短、大小、浓淡不同的许多线作成书法美。同样,各式各样的光与色的块或条或点作成印象派的绘画美。这绘画美就是所谓“光的言语”“色的文字”。真正懂得音乐美的人可不问曲的标题,所以乐曲大都仅标作品号码;真正懂得书法的人可不责备字的缺损或脱落,故残碑断碣都被保存为法帖。同样,真正懂得绘画的人也可不问所描的是何物,故稻草堆与水面可连作十数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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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啸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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