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恰克·克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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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了由恰克·克洛斯(Chuck Close)等艺术家与萨姆·弗朗西斯(Sam Francis)基金会发起的诉讼。这场纠纷的焦点在于拍卖行转售艺术作品时的版税之争。
双方都觉得这样的结果是有利于自己的。
1976年颁布的加州转售版税法案(The California Resale Royalties Act)要求拍卖行在作品售价高于1000美元时,须向艺术家支付5%的版税,这其中也包括了来自加州境外的参与者。2015年五月,一间加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称这个法律条款违宪,并侵犯了商业条款。
这些艺术家将佳士得、苏富比以及eBay告上法庭,因为这些拍卖机构没有向艺术家们支付在加州境内产生的交易版税。
苏富比纽约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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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高等法院的判决很满意。”苏富比的一位发言人在给artnet新闻的邮件中说。
一位来自佳士得的发言人说:“对于美国高等法院拒绝重审萨姆·弗朗西斯基金会以及艺术家们针对佳士得的起诉,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这将第九巡回法庭对于在加州境外驳回加州转售版税法律的决定变成了最终判决。”
然而一位支持转售版税法案的人也将此当作是有利于他的决定。他指出,加州法律的核心没有被动摇。
艺术家维权协会(Artists Rights Society)的主席赛奥多·菲德尔(Theodore Feder)在电话采访中也表示:“我并不觉得这个判决是负面的消息。上诉法院在排除这条法律在加州外销售的适用性的同时,也肯定了它在加州的效力,所以法律依然有效,高级法院以反对的方式支持了加州法律。加州法院可以称所有的事情都违反了宪法,但是它没有。”
原告还包括了由加州布朗·乔治·罗斯事务所(Browne George Ross LLP)由伊拉·比伯罗(Ira Bibbero)代理的拉蒂·约翰·迪尔(Laddie John Dill)。他没有对此进行即时回复。
“我们知道这是任重道远的事情,”原告的代理律师艾瑞克·乔治(Eric George)在一封邮件中说。“但是迟早有一天,法院将会对贸易条款以及各州法律范围内的适用性问题进行澄清。现在,第九巡回法院在加州境内支持加州转售版税法案,这对于艺术们来说是一场巨大的胜利。现在,我们会继续针对拍卖行进行维权。拍卖行有义务支付他们未能支付的费用。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加州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是“条款不适用”,与州内贸易相关的唯一条款与法案的其他条款“没有关联”。法庭判决的结果是,法律的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转售版税是“全世界的艺术家所享受的基本权利,我们希望美国艺术家最终也可以获得一样的待遇。”菲德尔2014年的时候曾对artnet新闻说。艺术家维权协会作为案件第三方,为支持原告,还整理了一份资料递交法庭。
苏利文与沃彻斯特律师事务所(Sullivan & Worcester)的尼古拉斯·M·奥唐纳(Nicholas M。 O‘Donnell)对artnet新闻说,高等法院的决定并不意味着支持加州法律,他说法院一般只会在不同的巡回法院作出差异巨大的判决时才会接受案件,而这桩官司显然不是这样的情况。
很多艺术家都觉得,当他们的作品在拍卖上取得了比最初价格高出许多的天价时,他们应该从中分一杯羹。
纽约的律师杰洛德·纳德勒(Jerrold Nadler)一直在推动艺术法案(ART Act)的实施,根据这一法案,在拍卖上超过5000美元的艺术作品,艺术家们将获得不超过35000美元的、成交价格5%的转售版税。这个法案只适用于在前一年视觉艺术品拍卖总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拍卖行。
纳德勒对佳士得以及苏富比嗤之以鼻,称这些拍卖行一直迫使法律让步,而非支持这一法案的推行,并且最终仍然从法院判决中得利。他说这些拍卖行与他谈判时不怀好意。
“如果你是转售版税的支持者,然而高级法院却以国家政策为由拒绝开庭,”奥唐纳说:“当然了,我们确实有一条国家级别的政策——转售版税并不存在。于是你可以说这个决定还有另外一层含义——我们的国家只是想把一切统一化。”
编辑: 冯轩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