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不必支付版权费?瑞典说“不”
0条评论 2016-07-13 13:36:51 来源:东方早报 刘姝寒 翻译 作者:汤姆·杰弗里斯(Tom Jeffr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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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斯德哥尔摩国王岛约翰·巴佐夫创作的雕塑作品《莫比·迪克》

每天,平均有18亿张照片被上传到网络上。这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数字化时代的我们来说,理应是见怪不怪了。对于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大的图像公开传播量,博物馆和其他一些文化机构已经采取了极其主动的姿态相迎。去年,德国的汉堡艺术与技艺博物馆将所有的馆藏拍摄成数码照片后上传至网络以供公众免费浏览。今年早些时候,劳申贝格基金会(简称MKG)宣布了他们全新并且十分慷慨的公平使用政策。之后在四月,美国最高法院选择支持谷歌通过扫描并在网上免费发布一些书目片段的行为,认为这是正当使用且不侵犯出版社或者作者的著作权。而最近一起有关瑞典维基媒体协会的诉讼则激化了这个始终未得到解决却日益紧急的问题:谁给予了公共艺术这样的权利?

瑞典的这起诉讼似乎正好撞在了枪口上。但一如既往,诉讼一旦涉及到艺术与版权的问题就会变得复杂。官司起因:2014年6月,瑞典的一个联盟,瑞典视觉艺术版权联盟(简称BUS)代表艺术家们就版权和稿酬问题起诉了瑞典维基媒体协会。事件的主角是瑞典的一家网站Offentligkonst.se。这个网站建立了一个地图式的资料库,涵盖了瑞典境内许多公共艺术作品的文字介绍和图片影像。

BUS认为这家网站的内容不仅涉嫌侵权并且未支付相关艺术家任何酬劳。BUS指出维基媒体协会曾拒绝签署一份“每年仅支付几百欧元”的许可协议。联盟的新闻发言人补充说道:“维基媒体协会为了拒付几百欧而花上几万欧的律师费。”

而从维基媒体协会的角度来说,他们认为这起诉讼案件是在为了民众的公共空间和公众权利不受损害而战的。“我们确实拒绝了向BUS支付许可证所需的费用。”维基媒体协会的执行经理安娜·特瑞贝利通过邮件告诉我:“我们认为公共艺术应该是民众不受任何限制就能欣赏到的。”

特瑞贝利还说“我们始终认为得到了纳税人税金资助的艺术,理所应当是供纳税人免费欣赏的。我们都已经支付过一次费用了,如果要求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支付费用,那就是不合理的。”

而最终结果对维基媒体协会来说是个坏消息,最高法院判BUS胜诉。最后的判决有整整七页纸的内容,法院宣判“维基媒体协会是没有权利拍摄长期放置于室外的艺术作品后再将其照片公布在网上供大家浏览的。至于这样做是否带有商业目的则是不相干的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项判决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其中大多数是不看好这项裁决的,并纷纷推测其中存在的一些对公共空间的潜在影响——不仅是对城市中真实存在的公共空间还有网络上虚拟的公共空间。例如英国卫报的报道:游客在网上晒出自己在著名景点的自拍照则也可以被认为是“违反版权法”。

那些与此次诉讼案件相似的事件就需要更加全面的考量。维基媒体协会已经对这个裁定带来的潜在的影响有所警觉,认为因此受到限制的将不仅仅是网站Offentligkonst.se。来自德尔福律师事务所的亨里克·本特松是本次诉讼案件中维基媒体协会的代表律师,他告诉我以后很有可能在建筑领域,也会有相应的法律产生。“所以任何类似的在线资料库可能都会被要求支付相关建筑师一定的费用。”但他又说,“然而实际上,没有任何协会是为了帮助建筑师收费而成立的”。

对BUS来说,这次的争论是为了艺术家个人权利而与“互联网巨头”对战的一小步。BUS的谈判代表埃里克·福斯隆德强调道:“我们认为他们的资料库是一个很好的形式,但关键是他们应当公正地支付每位艺术家相应的费用才对。”网站Offentligkonst map上有着超过三千件作品,平均下来每幅作品每年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仅30美分。但这些小钱积少成多后,BUS每年在授权许可证上的收益大约有1050万克朗(90万英镑)。其中的20%将被用于资助BUS运营。

有着每年750万美元收入的维基媒体协会毫无疑问是一个行业“巨头”,与之不同的是谷歌,它是一个非营利基金会。可是,下一个被推上风口浪尖上的可能就是谷歌。“这个裁决对我们来说,是让我们能进一步与其他大角色进行对话的重要第一步”,当我向福斯隆德问起有关谷歌街景地图的问题时,他说“我们当然想要与他们达成一种协议,但这需要我们与其他国家的兄弟组织进行国际合作。现在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我认为这起诉讼肯定不会是唯一一起。”艺术家伊娃·希尔德说道。她的雕塑作品被放置于斯德哥尔摩政府大楼外的雅各布街上,这件作品也是这起诉讼案件中主要的三件作品之一。她说:“从长远来看,也许整个经济赔偿制度仍有待完善。当然将来会有更多的问题,但也会有更多的改变。”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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