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艺术节开幕式 2009-08-29 14:21:36 来源:美术报 刘晓丹 点击:
“职业”,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化”,则指将社会中的某项工作,固定地作为个人谋生的主要手段。画家的职业化,在中国古已有之。不过,当代中国的“职业画家”却是一个很不寻常的群落。

  2007年底,北京宋庄农民起诉,要求法院确认5年前与画家李玉兰签订的“农房买卖合同”无效,得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终审支持。不久,李玉兰反诉,要求房屋所有人赔付经济损失,获判赔付补偿金18万余元。当时住在宋庄的艺术家近2000人,其中如李玉兰那样买下农民房屋的有300多人。由此,在“小产权房”引发热议的同时,画家村中“职业画家”的生存状态,再度引起关注。

 

  所谓“职业”,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化”,则指将社会中的某项工作,固定地作为个人谋生的主要手段。

 

  画家的职业化,在中国古已有之。汉代设立皇家机构“黄门暑”,用以专门供养宫廷画家;至于民间画工的出现,至晚可以上溯到战国时期。其实,在中国画家的三大业态中,除了业余作画的“文人画家”之外,宫廷画师和民间画工都应该归属“职业画家”之列。可以说,职业画家是中国绘画史的主体,也是画家的常态。

 

  不过,当代中国的“职业画家”却是一个很不寻常的群落。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艺术市场受到计划经济影响,本来已经职业化程度很高的画家,无法维持生计。他们或进入美术院系、画院,或进入文化馆、出版社、美术馆、美协等国家机构,领取单位工资,个体的独立画家几乎绝迹。但这些以绘画为公职的画家,却并不被称为“职业画家”。

表态
0
0
支持
反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