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镜头回放.文章出处
民间思想家黄以明评论萧长正雕塑的艺术文论《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该文由黄以明独立创作,2000年8-9月定稿于广西北海,因杂志给的版面有限,作者黄以明将原文由8000多字压缩到5000多字,正式发表在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
二、“范迪安剽窃门”事件的起因
经文化部批准,由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主办,2006年3月15日至25日,中国美术馆举办了《空间想象——萧长正的穿透雕塑展》,馆长范迪安是此次展会的策展人。在整个新闻宣传中,大量引用了民间思想家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的观点和内容,并且是在作者完全不知情、不署作者名和不付稿酬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起大规模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就此拉开帷幕。 据悉,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中国美术馆官方网站、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文联官方网站、中国美术学院雕塑系官方网站、宁波美术馆官方网站、中国收藏交易网、中国油画拍卖网、世艺网、艺术同盟、中国雕塑网、博宝艺术网、黑龙江新闻网、四川美术网、雅昌网、石材网、新浪网、中华收藏网、中国石材网、东方艺术在线、中国艺术网、全球特产网、中华特产网、中国艺苑、杰奇艺术公社、中装网、艺术中国网、《北京晚报》、《中国艺术报》等几十家媒体对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进行了全部使用、部分使用、观点使用或原句抄用,却没有一家媒体署过“原文作者:黄以明”的名字,有的网站直接署名为“文章作者:范迪安”。检索发现:
1、 2006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却登载出《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8000多字的原文,这一天,正好是中国美术馆为萧长正举办雕塑个展的日子。
2、中国收藏交易网首页标示“艺术总顾问:范迪安中国美术馆馆长”;
3、《北京晚报》(2006年3月20日)、《中国艺术报》(2006年4月21日)等媒体在报道萧长正个展时都引用了《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的艺术观点甚至抄用了文章中的原句。
4、登载在全球特产网、中华特产网的文章《<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该文1500多字完全剽窃于黄以明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仅有几处近义词的改换。署名“文章作者:范迪安”,其中中国雕塑网、博宝艺术网同样不署原作者姓名,而黑龙江新闻网则署名“生活报”。
5、主办机构的中国美术馆官方网站、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官方网站、中国收藏交易网对《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也是大量引用,不署第一作者黄以明的名字。这都是四年后从各处搜集到的证据,可见在展览期间的影响是何等恶劣。
三、法律问责范迪安
以上事实证明,范迪安馆长已明显违反了我国的《著作权法》当中的以下条款: 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对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各种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情况,应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分,对于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害著作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对侵权犯罪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的保护,对于鼓励发明创造和创作及公平竞争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范迪安馆长作为中国美术馆最高行政人员,并且还是此次雕塑展的策展人。作为馆长,应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和维护《著作权法》。而他呢,不但没有起到捍卫法律尊严的作用,反而带头实施侵权和剽窃,显然是恶性竞争,更是对黄以明个人的鄙视,其影响的恶劣程度不同一般。
温家宝总理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据此,中国美术馆在举办萧长正个展宣传过程中,致使国家的新闻公信力遭受如此严重的损害。馆长范迪安是对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亵渎,他对这起侵权剽窃案件负有直接法律责任。
2006年3月15日至25日,正是“两岸经贸论坛”前期。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更好造福两岸同胞”。而在如此重要的高级别的两岸文化交流活动中,中国美术馆的整个配套宣传竟然构成了大规模的著作侵权,失信于两岸同胞,难道不应该问责渎职者范迪安?
四、范迪安回避“剽窃门”一事应依法严惩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而在面对受害者黄以明正当的法律维权时,为范迪安代言的“马甲”在网上扭曲事实、混淆视听,对维权者及网友诽谤、谩骂,以泼妇烂仔的语言大肆进行人身攻击,用词不堪入耳。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对贯彻行政问责制的明确要求下,中国美术馆及馆长范迪安非但没有反省自身的责任意识,检讨因玩忽职守而造成的恶劣影响,反而变本加厉地继续恃权忘责的回避法律追究,对侵权和剽窃事件一直充耳不闻、麻木不仁。这样的人连做一个普通文化人都不合格,居然一直“盘踞”在中国美术馆馆长的位子上还不羞耻?这样的人不引咎辞职,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的作品被其侵权和剽窃。如果这样的话,中国落实《知识产权法》将变得遥遥无期,对中国艺术发展都是一个灾难!(部分内容引用贾谬文章)
(文中提到的涉嫌侵权的所有媒体资料全部已由北京市公证处证据保存。)
张紫阳:号秦人风流子、南山居士,青年诗人、文艺评论家。陕西紫阳县人。
相关阅读:
【编辑: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