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 2010-05-20 10:18:08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
国家统计局在第六届深圳文博会上发布了文化产业的“家底”……

  文化产业家底摸清

 

  国家统计局在第六届深圳文博会上发布了文化产业的“家底”。2009年中国文化产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现价增长10%,快于同期GDP的现价增长速度3.2个百分点,占同期GDP初步核算数的比重为2.5%左右,比2008年提高0.07个百分点。

 

  根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国家统计局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全年营业收入为27244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98.4%;文化产业从业总数为1182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53%,占城镇从业人员的3.91%。

 

  从文化产业的分层情况看: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等四个类别,共有从业人员332万人,拥有资产8331亿元,全年营业收入5775亿元,实现增加值2512亿元,比2004年增长107.6%。

 

  “外围层”,包括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的其他文化服务等类别,共有从业人员248万人,拥有资产9319亿元,全年营业收入6140亿元,实现增加值2181亿元,比2004年增长247.6%。与2004年相比,“外围层”无论在人员和资产配置上,还是在营业收入和增加值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

 

  “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共有从业人员455万人,拥有资产9837亿元,全年营业收入15330亿元,实现增加值2664亿元,比2004年增长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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