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馆馆长被诉抄袭艺术评论 遭索赔百万元 2010-11-09 09:13:5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点击:
自由撰稿人黄以明将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艺术家萧长正以及两家网站起诉到法院,索赔100万元。对于原告黄以明的抄袭指控,范迪安的代理人表示,范迪安是“被署名”了,起诉他抄袭既不符合常识,也不符合常理。

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

 

遭百万索赔 代理律师称馆长“被署名”

 

自己撰写的一篇艺术评论中的大部分内容被发表在网站上,署名却是范迪安,自由撰稿人黄以明为此将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艺术家萧长正以及两家网站起诉到法院,索赔100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对于原告黄以明的抄袭指控,范迪安的代理人表示,范迪安是“被署名”了,起诉他抄袭既不符合常识,也不符合常理。

 

昨天,黄以明本人亲自出庭,而范迪安因在国外未能到庭。据黄以明称,他独立创作了对台湾艺术家萧长正雕塑艺术评论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后经其删减发表在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上。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个人雕塑展,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全国多家媒体包括《中国美术馆》馆刊都对他创作的该文进行了全部使用、部分使用、观点使用或原句抄用,却没有一家媒体署过他的名字。

 

而发表在“全球特产网”以及“中华特产网”的署名为“文章作者:范迪安”的《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来自他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黄以明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昨天的庭审中,黄以明还提交了黑龙江报业集团下属的《生活报》作为新的证据。该报社也刊登了署名范迪安的涉案文章。黄以明认为,范迪安是为了宣传销售雕塑作品才有了剽窃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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