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伤的原因很复杂 2011-09-02 14:16:3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肖鹰 点击:
范曾是“虚名实求”,把“身外之名”当作“分内之事”来做的。然而,范曾对自己的声名,在事关人格大节处,又分明“以虚对实”,将黑白真伪都“虚拟”了。

胡云鹏:范曾翻脸如翻书

 

但是,对沈从文虚拟以待的范曾,却“实对”郭庆祥。他不仅对号入座声称郭庆祥的不点名批评是对他人格的“诋毁污辱”,使他的“精神极其痛苦”,让其“社会评价下降”,而且以“侵犯名誉权”起诉郭庆祥。

 

其实,郭庆祥的“涉案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的主要观点,即批评范曾“人物画如连环画放大”,“自我机械复制”和“虚假炒作”,并不是郭庆祥的原创,是数十年来业内很流行的看法。然而,范曾数十年来,对于甚至远比郭文犀利尖刻的“诋毁污辱”均“无知无觉”,将它们一律“虚”掉了。因为这个“虚”的妙用,在郭文之前,范曾让公众感到,他目力所及,全是被他的“不世之才”所震惊的“全社会”、“各阶层”,“每一位龙的传人”对他的“喜爱”。

 

郭庆祥的批评之所以使范曾的“精神极其痛苦”,非诉诸法律追究不能偿失,独特处在于,他用“范曾的流水线作画”证据坐实了多年来文化界一直诟病范曾的“对艺术不真诚,对社会不负责任”。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多年盘桓于“去国-归国”的“历史范曾”,是不可与2008年以后的“新生范曾”同日而语的,当今范曾有本钱对容忍多年的“诋毁污辱”不忍不容。因此两条,范曾对于郭文,就不能“虚了”,而定要“实对”。所以,虽然同样遭受“诋毁污辱”,应对以“虚”还是“实”,范曾是在自己的历史际遇中做选择的。

 

1991年10月25日,台湾名人画廊负责人胡云鹏,在中正机场当众拳打乘机来台的范曾,事后他向警察供称,此举是因为范曾为了商业利益,向他卖画后,又公开诬称他所购其画为假,“范曾的画是托人家的命而活”,当众打范曾就是要让世人知道“范曾翻脸如翻书”。记者询问范曾如何看待这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暴力侵权”,范曾只以“遗憾”二字回复记者;而对于胡云鹏的“两人当面对质”的要求,范曾则只是一个无回应。(竹繁《画家范曾去台遭打》,载《****》,1992年01期)在法制社会,被当众施暴,是受了很实在的伤害和污辱,“不容诋毁”的范曾竟然不怨不咎,真是“翻脸如翻书”。当然,如果敢与胡氏对质,证明自己清白无欺,范曾此番雅量是可以照亮他的人格史的。

 

郭庆祥大概不很了解范曾其人在“虚”和“实”之间“翻脸如翻书”,只以“实”的精神去揭露范曾的“虚”,即所谓“扒光他的外衣”。其实,数十年来,大家都看得清楚,范曾作为“画家”中的“大师”,本来就没有“外衣”可扒的。放开讲,当今在风云之上走光的诸多“大师”,实是无视伦常的“文化裸奔”一族,若施以“扒衣”,无异于“扒皮”,实不可取;为纯化文明风气计,既然不能实行“取消大师”,我们就应当帮助他们学会“穿衣”。

 

清代画论家笪重光论画说:“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范曾其人,虚实相反,翻转无则,违人情伦常之远,实如其所言“六品魔鬼”之难为世间认同。范曾的口碑很低,除了业内人士普遍不看好他的书画品格(更不用说其诗文),恐怕更加重要的原因,是范曾在虚实翻转之间,让人不能把握他究竟是真爱名,还是假爱名;是爱真名,还是爱假名。一个人格,范曾虚实反用,给人的却不是“妙”。

 

北京昌平法院一审范曾起诉郭庆祥案,绕过郭文所指“范曾流水线作画”之“实”,而以郭文“贬损范曾”之“虚”,判决郭庆祥对范曾“名誉侵权”,根本是“越法评文”。不知在这个避“实”就“虚”的判决中,昌平法官是受了范曾的启示,还是偶合?

 


【编辑:张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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