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收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当民间收藏高烧不退,有人呼吁,让民间收藏的“地下”文物合法化,这样可以促使一部分“地下”文物浮出水面,有利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市场秩序的建立。也有人对这样的提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无异于鼓励盗窃和销赃。
观众在参观民间藏家收藏的历代铜镜精粹展
民间藏家收藏的青瓷壶
谈及民间收藏,其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藏家们最害怕被人说成眼力不好,收了一屋子的假货,哪怕真的藏了一室琳琅,也轻易不示人。但凡有藏家抬举你,愿拿出藏品与你一同赏析的,你也千万别不识相的傻到要问清楚每件藏品来历,那是犯大忌的。
他们说话总是说一半;想展示又犹抱琵琶半遮面;对于说不上来历的,总会隐讳地说,“祖传的”,圈外人不能深解其中的复杂心理,认为他们神神叨叨,他们也许是被以前“好东西说不清楚来历就没收”的极端说法吓倒了,也许……
民间收藏越演越烈,有人呼吁,让民间收藏的“地下”文物合法化,这样可以促使一部分“地下”文物浮出水面,有利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市场秩序的建立。也有人对这样的提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无异于鼓励盗墓和销赃。
文物来路不明成藏家心病
提起北京的潘家园旧货市场,但凡跟古玩、收藏沾上点边的人,必定对其倍感亲切。潘家园号称365天不休市,日客流量达8万,南来北往的淘客抱着看热闹、长见识、捡漏等各种心态熙熙攘攘而来。此外,北京同潘家园古玩城一样盛况空前的古玩市场还有亮马河、琉璃厂、红桥市场、兆丰市场、报国寺等。
除开北京,上海也号称有6大古玩城,有古玩一条街,广东路、福佑路、东台路以及豫园华宝楼等。兰州、吉林、深圳、石家庄、郑州、厦门、贵阳等地也建造了颇具规模的古玩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类古玩市场3000多处,商铺近100万家,年交易额约500多亿元,超越了一些经济滞后的省市国民生产总值。中国民间的收藏热潮由此可见一斑。
这上千家古玩市场,其货品来源何处,其中够得上文物的又有多少?
“中国文物黑皮书”三部曲作者、著名学者吴树告诉记者,“这些货品的来路无非有三:一是由文物贩子走街串乡,到老百姓家里收购的祖传之物或偶得之物;二是在一些古代有名的老窑址、老作坊生产的仿古器物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三是通过盗墓、盗捞、盗窃所得的地下文物。其中,祖传之物约占2%,通过‘三盗’进入市场的‘地下’文物约占1%,剩下的多为赝品、仿品。”
“谈及民间收藏,其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高蒙河说,“在民间藏家手里流传的文物,量还是非常大的,这里头有相当大部分的来源仍然是非法的,像农民种地挖出的文物,盗墓、盗窃所得文物,这部分文物属于民间收藏的灰色地带。”
吴树则形象地将这些通过盗墓、盗捞、盗窃的“三盗”行为流入文物黑市的文物统称为“文物私生子”。 “在我调查访问的收藏者家里,只要有真品,有不少是‘文物私生子’。”
“中国民间收藏经过20余年地毯式的搜刮热潮,能够淘得传世文物的概率越来越小。收藏的基数在不断扩大,而合法来源的文物总量是有限的,排除假的不说,可推测这里头有多少是通过非法途径流进市场流到藏家手上。”上海民间收藏爱好者肖吟新告诉《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民间藏家收藏“地下”文物实际上属于非法行为。但是不管是民间的藏家、学者抑或政府官员,他们都不能否认,收藏“文物私生子”成为中国约7000万的收藏大军中非常普遍的行为,从盗墓者,到商贩,到买家甚至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那么如何才能光明正大地合法收藏文物呢?《文物法》律师刘洋认为,“按照文物法规定,只有三个途径:一是去有文物拍卖资格的拍卖行竞拍,这个成本非常高;二是去国家文物商店购买,可以开发票,但现在文物商店已经名存实亡;三是不涉及一、二、三级文物的普通文物,可以交换或转让。三条途径几乎都不怎么可行。”
文物拍卖价格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即使那些收藏资历丰富、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传统藏家也日渐被边缘化,想要合法收藏文物的成本太高了,收藏“文物私生子”成了一些民间收藏爱好者很自然也避不开的选择。
“有需求就会有销赃,古玩城的生存是靠货的,形成一条食物链。”复旦大学文博学院教授朱顺龙说,“文物收藏的灰色地带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那些文物会流入市场,而古玩市场又是地方的经济杠杆,所以古玩市场无法取消。”
古玩市场整体违法
“而这里头如果要细究的话,情况则更为复杂。有知法犯法的,有确实不知情的。作为一般的藏家,更多情况是不知法的情况下犯了法。而哪怕是知法犯法买了出土文物的,也是从有合法经营权的市场上花钱购买的。”高蒙河说。
比如藏家肖吟新从古玩市场上买回一个小碟子,他认为那是水出的宋代青泉瓷。照理说,水下出的,文物法规定属国家所有,但他又是掏钱从有合法经营权的市场上买来的,这就讲不清楚了。还有一种情况是,商家为了卖高价,编各种故事,要么告诉你说这是祖传的青泉瓷骨碟,要么编一个离奇的盗墓故事借此抬高身价,你把它当出土文物买回家,其实压根就是一假冒伪劣产品。更好玩的情况是,连商家自己都不知情,将出土文物当赝品、仿品卖掉。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追究民间藏家的违法收藏行为,要么是法难责众,要么是千头万绪,无从追究。
“不过为了求个心安,我尽量避免直接从盗墓贼手里购买东西,有时候明知道是出土的东西,也一定等它流转到市场上再去购买。”肖吟新说。同为收藏爱好者的朱顺龙表示,“我也经常从古玩城入货,有1000把以上茶壶,都是比较好的家传的宝贝。宋元以前的东西基本是出土的,元代以后的东西祖传的比较多,特别是明清以来,为了怕危险,元代以前的东西我不收,只收元代以后的。”
肖吟新和朱顺龙的经历反映了很大一部分民间收藏者的困惑,作为一个收藏爱好者,对于那些令自己垂涎欲滴的玩意,往往是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自己本无意触犯法律,但对于流入市场的文物,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又在哪里?
而民间收藏,原本作为国有收藏的有利补充,被适度提倡,现在也因此被划入灰色地带,成为见不着阳光的勾当。人们对民间收藏多有误解,要么认为来历不明的东西就一定是盗墓得来的;要么觉得民间的文物收藏国家没有给它相应地位,对这个事情一直比较警惕。以前还有比较极端的行为,说好东西说不清楚来历就没收,使得民间拥有数量不菲的国宝级藏品的藏家如惊弓之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