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姐姐:我就喜欢这只大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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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4 11:49:13 来源:新浪微博 作者:@阿特姐姐
@阿特姐姐:有网友提出曾梵志作品中兔子的图像来自丢勒作品(如图)的问题,个人认为丢勒兔子的意义对艺术家而言仅仅只是一种造型的辅助手段,是对文化的隐性挪用,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图像挪用。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刻意消化和回避了图像的客体感,呈现了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及油画的整体审美表达。我就喜欢这只大兔子!
【编辑:赵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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