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行:冷看古籍善本收藏热
0条评论 2012-11-21 22:41:18 来源:文汇报 作者:文汇讲堂

会后,听众争相请陈先行“鉴宝”。(图片来源:文汇讲堂 戴焱淼)

会后,听众争相请陈先行“鉴宝”。(图片来源:文汇讲堂 戴焱淼)

图书馆收藏古籍本应比私人藏家更有优势,改变观念和大力培养鉴定人才是首要

上图购买翁氏藏书,充分反映出公家单位的实力。但想不到以后的10年,在市场竞争中,许多一流好书都被私家获得,公家只能落入当陪衬的尴尬境地。虽然我支持藏宝于民,然而有些书因有其特殊背景,真应该由图书馆收藏。

2005年嘉德公司的春拍,清季苏州大收藏家顾鹤逸过云楼的遗藏170余种古籍上拍。其中有一部堪称国宝的宋本《锦绣万花谷》(40册),《锦绣万花谷》在宋代多次刊刻,而刻印精美且流传至今保存完善有如此者,未闻有他。由于这部宝书曩昔作为遗产按册数匀分给了过云楼的四房后人,上图老馆长顾廷龙曾数番不辞辛苦挨家挨户去做工作,希望能出让给上图收藏,以免将来遭不测而散失。如果在今天,想成为文化大省的江苏及其南京图书馆或许会尽力争取收藏,因为南京图书馆过去已收藏了过云楼的部分古籍,但在当时他们没有反应。上图也未能收购。

这批书后来以2200万元被一私人藏家席卷而去,我预测过不了几年,光一部宋本《锦绣万花谷》就不止2200万。不幸果然言中,40册那么漂亮的宋本,现在一册都在百万以上。

由此看来,只有场外交易或政府出面干预,公家单位才有可能拿到藏品,否则拍卖场上的许多好书,图书馆都难以得到。这种情况在图书馆界普遍存在。是公家经费缺乏吗?至少不全是。通常的原因在于:有些管理者或对古籍价值的认识片面,或畏惧市场,怕承担责任;体制上的限制也使得预算难以跟上拍卖市场的变化;再就是缺少真正懂行的专家,有钱也未必能识书、买到好书。目前社会上,流通领域与收藏界的行家里手比图书馆多,他们的水平是在市场竞争中打拼出来的,有的本来就是学问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缺乏他们那种求知钻研的紧迫感与敬业精神,应与他们多交流、虚心向他们学习才对。

公家真想买书,其财力毕竟要强于私人。关键得先培养懂书的人,有了懂书的人,好书会不找自来。而当前正在开展的古籍保护工作,正是培养人才的大好时机,切莫错过。

发布古籍定级标准与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提供了借鉴标准,但不要机械对号入座

2005年,政府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6年,文化部颁发了《古籍定级标准》;200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由此一场规模空前的古籍保护工作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围绕这一工作,自2008年起,连续3年评审并发布了3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引发了收藏古籍的又一波热潮。

《古籍定级标准》刚面世时,对之最为敏感的是流通领域,多家拍卖行即刻据此定价。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发布后,市场也立即据以调整价格。由于《古籍定级标准》将明代隆庆以前的刻本、明清套印本、清乾隆以前的内府刻本等全部纳入二级甚至一级古籍;而评审国家珍贵古籍时,又因考虑各地古籍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凡属二级者都能入名录,于是客观上造成原来并不见矜贵的版本也走俏市场,价格普遍大幅度上涨。对于这种现象如何评价?我觉得无论公私,都要冷静面对,实事求是。

总体而言,古籍定级标准有些宽泛。比如对套版印本的定级,该标准将下限至清代乾隆六十年(1795)以前的套印本都纳入二级,甚至将闵齐伋、凌濛初刊刻的套印本纳入一级,这并不合理。套印本的文本因常有任意的删节,校勘不精,其价值总体上不高,这是学术界的共识;即使从印刷技术与艺术上评价,闵、凌两家至多也只是发展者而不能算是真正的发明者;何况除极少数为孤本而另当别论外,大部分套印之书传本很多,文物价值也不算高,能分别定为一级或二级吗?上海图书馆有一部套印本《西厢记》原来也定为二级,那是因为有精美的版画而不是重其套印。如果将明万历程氏滋兰堂刻彩色套印本《程氏墨苑》之类的书定为二级甚至一级,那才是合乎情理的。

又如,该标准将明初至隆庆六年(1572)以前刻本都纳入二级,于是大批嘉靖刻本,不辨刻印之精粗与流传之多寡,统统涌入二级(其实即便嘉靖以前的烂本也很多),这也是欠妥当的。某家拍卖公司曾经想制订一个较为精细的定级标准,以区分原刻本与翻刻本、初印本与后印本、稀见本与常见本的不同版本价值。我听后为我们的工作粗疏感到惭愧与不安。他们的理念是科学的,步子已迈到我们前面去了。

或许由于认识上的不同,该标准对抄本与批校题跋本有点忽略。比如将明末清初以常熟毛氏为代表的影宋抄本定为二级丙等,我认为是看轻了。再如,因根据时代作硬性划分,万历以后的抄本只能入三级,这就意味着诸如明末山阴祁氏淡生堂等名家抄本的价值甚至连套印本、清代内府本都不如。

如果大家认同我的说法,那么你们是否觉得上述有些版本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的泡沫呢?还会盲目去追捧吗?

编撰“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时,起初为了突出珍贵,少出差错,想仿效日本评“国宝”、“重要文化财”的做法,将入选范围控制在一级古籍之内。由于收藏一级古籍的单位有限,有的省级馆一部也没有入选,便纷纷提出意见,领导层考虑到古籍保护工作需要地方支持,遂将二级古籍也纳入范围。由于二级的标准本来存在问题,不仅给评审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最终发布的名录也显得有点宽滥,还发生错误。作为参与者,我也应承担责任,希望假以时日能重新滤一遍,解决疑问,纠正错误。

总之,要冷静看待已经出版的两部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对古籍爱好者来说,它们既不失为有用的借鉴资料,同时也请各位不要机械地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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