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筑方案侵权美术作品折射行业乱象
0条评论 2013-03-06 11:48:4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文雪梅

贵州建筑方案侵权美术作品

贵州建筑方案侵权美术作品

近日,一波三折的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刘雍起诉贵州天海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伍新凤侵犯其知识产权案有了最新进展,案件已经进入二审审理,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侵权案折射出我国艺术领域知识产权屡受侵犯的种种现状,引发了各界关于加强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刻思考。

艺术家的困扰

作为贵州省目前唯一被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艺术家,刘雍在近半世纪的创作生涯中,屡屡遭遇作品被侵权的困扰,但是由于此次刘雍认为“贵州民族大学副教授兼贵州天海公司董事长伍新凤所涉及到的项目数量之多,影响之巨” 他最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

此次知识产权之争涉及刘雍作品13件,所涉伍新凤主持的设计项目14个,且全部是标的额为数百万元的城区、景区和主题建筑群的大型规划设计。有业内人士称,此案是贵州省有史以来涉案作品数最多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全国也属罕见”。

刘雍诉称:被伍新凤侵权的这十三件作品有的获得过国内外的重要奖项,有的参加过国内外的重要展览,有的被国内外重要美术馆收藏,有的是地标性建筑的公共艺术作品,伍新凤在其出版发行的9本出版物中,至少105次使用这十三件原创作品,有些是全部照搬,未作任何改动,有些是稍作篡改,拼凑使用,甚至将刘雍三件作品组合成《贵州博物馆创意设计》,先后两次在全国建筑设计作品展中获奖。

伍新凤认为:“在我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刘雍撕下了伪善的面孔,挑起事端,不择手段,伪造证据将我告上法庭,并索取巨额赔偿。”

刘雍却表示:“我和伍新凤并无私交。2006年6月,伍新凤登门拜访我,以合作设计港资豪华酒店为名,从我处骗取大量作品资料拷贝,此次涉案作品尽在其中。不久伍新凤告知合作项目做不成了,他准备用其中三件作品合成一件参展,我在电话中表示坚决反对。因为这些作品已是‘贵州省图书馆新馆设计方案’和‘贵州省布依文化教育研究中心设计方案’的组成部分,任何人无权再用于其他项目。2007年我得知伍新凤剽窃之作获奖后,当面指出其行为已构成剽窃,伍新凤表示认可并致歉,但是他2011年又用同一方案再次获得全国奖项,我忍无可忍,被迫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我起诉伍新凤是警示他要学会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2012年9月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刘雍的作品主要是美术作品形式的雕塑、工艺品等,伍新凤的作品主要是建筑设计方案,两者属于不同的行业。故此,该院认定伍新凤不构成侵权,同时也驳回了伍新凤对刘雍的反诉请求。

一审判决立刻引起了媒体和业内人士的热议。对于这样的结果,刘雍表示很难接受。他认为,“合法出版物证实在所有对应的涉案作品中,我的都早于伍新凤数年,我的作品都有手绘创作稿,而伍新凤只有一幅比我晚8年的‘龙舟’手稿。十几组作品题材、图型都完全相同或近似,这有可能是各自独立完成的吗?有的甚至直接照搬了我的作品用于他的设计,这难道还不构成侵权吗?” 刘雍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于 2012年12月8日又将伍新凤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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