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审核权下放引争议:是否鼓励盗墓走私
0条评论 2013-07-15 09:00:55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金叶

乾隆御制“天字十七号”宝腾腰刀

乾隆御制“天字十七号”宝腾腰刀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法”)等12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之前的“文物法”规定,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可以拍卖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修改之后,该项规定被删除。这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对拍卖文物的审核权完全下放给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新闻一出,在网上激起一片“反对”之声。有网友表示:“为何我国的法律对于保护文物的态度越来越宽松了?先是盗掘陵墓被取消死刑,现在又放宽了对文物拍卖的审核,这是在鼓励盗墓和走私文物吗?”

对“文物法”的修改究竟应该如何解读?它是否透露出文物上拍的“口子”正越放越大?或者“暗示”了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文物法”第三次修订中耐人寻味的“风向”?我们不妨来听听相关专家们的看法。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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