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中,人们几乎同时通过大众媒体接收到信息,媒体导致的碎片化和同时性,对于事件的感受不同于过往的统一,混杂了大量不同来源的记忆碎片。
关于叙事
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播,同时改变了叙事。从线性到非线性的转变,“过去是从A到B到C,只有这么一条路。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整个这样的过程都是同样重要的了。”艾未未认为,首先能够得到丰富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一般意义上第一手的信息,其次就是主动介入产生交流,“在这个里面就可以产生某种争论的阵营,这个阵营是随时在颠覆,随时在重新组合的。这个自由的程度和思想交流的程度,从来没有存在过。直到今天才有。”新媒体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非一二三人称的事件观察角度,“(在社交网络中的体验)是和现实最近的距离,已经不存在更近的距离了,即使是当事人也不可能比它更近了,因为当事人并没有产生交流,只是个体承受的事件,眼光而没有放到一个公众的范围来进行检验。比如说你今天丢了一块钱,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是当你告诉你儿子丢了一块钱和告诉你老婆告诉你妈妈,他们的反应是完全不同的”,“是在什么情况下丢的,是不是丢了,还是你记错了。什么人捡到了,这个可以是艺术问题,又可以是哲学问题,又可以是伦理问题,还可以是知识层面的问题。”“只有互联网时代,个人才成为了一个人。很简单,就是能够独立采集信息的,然后可以独立地散发和交流信息,这时候我们叫他们一个独立的人。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没有一个独立的人,有工人、农民、商人、上级、下级。这是被某种概念所覆盖的人。只有在互联网时代你可以不具有这所有的身份,别人就是看你在网络上的一系列的表达,可能是一个字,一句话,可能是一个视频音频。可能是你对他人的焦虑,可以是一个梦,也可以是你对自己的焦虑。都能让人看得清清楚楚。”
关于艺术事件与社会事件糅为一体时,对于“被劫持”的提防,艺术家吴小军提到“周一超事件”,从为他制作雕塑和抱不平,发展到大众媒体的介入,再到人大立法与乙肝隐私的保护,“有一个时间,感觉到我‘被劫持’了”,在大众媒介面前如何保持独立性和自我公民意识成为了一种对抗的叙事模式。而艺术事件本身则成为了预言。金峰不认同新媒体提供的叙事:“我想艺术中所关心的事件还是很草根,很底层人文的。每天我们打开网络,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昨天的残酷,这无法不让我们在更深邃的层面上来思考问题的缘由。事件发生了,结果也就出来了,这仅是表面上所能看到的。但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甚至重复得大家都熟视无睹了,但根本的问题却没有触及到,这无疑给出了一个问题空间,这个空间既是政治的,也是艺术的。”
事件艺术作为文本理解的话,马涛认为依然归属于观念艺术的范畴。这一类和文本有着对应关系的事件往往被称为表演或行为艺术。大量的电影戏剧理论提到了如何创造虚拟的世界,因为电影具有完整的故事板,具有成熟的由导演、演员、制片人、道具、服装、灯光等等一系列的为了虚拟事件的体制配置,和这种明确的分工和体系化所带来的结构力量。这种文本与事件之间的互文关系是目前虚拟的极致了。哥伦比亚大学建筑师伯纳德•屈米在《事件-城市》(Event-Cities)中也谈到了使用电影蒙太奇的方法结合到建筑实践中。石青的文本策略是首先脱离旧有的生产关系,进入新的“再生产”模式中;其次将作为经济学名词的“行动机制”作为事件艺术的标准。金峰着重问题语境和问题关系,以问题作为方法?“我们不可能劈开事件背景来空谈事件的”,“所以,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大的问题语境之中的。一个事件,很可能把我们对问题 A的思考,瞬间转换到问题B上。这就是我所说的为什么我们不会纠结在事件的某个具体的方面,事件的具体描述,我觉得这不是艺术要做的事,艺术或许要做的是,通过事件连带出的是一个问题关系。”
“艺术和伦理在很大程度上合二为一的,尤其在当代艺术。”艾未未认为,“艺术家说到底就是离经叛道者。”而进入了日常生活的事件艺术,其叙事会受到伦理的钳制,伦理时刻在界定人,修正人行为。事件艺术的创作处理对象很可能是在伦理与社会范畴。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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