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收藏 有法可依方可致远
0条评论 2014-07-07 10:38:51 来源:经济日报 

编者按 在我国,文物和古艺术品的收藏历来有国家收藏和民间私人收藏之分。作为国家收藏和保存文物艺术品最为重要的场所,国有各级博物馆和各级各类文物机构具有绝对权威性和毋庸置疑的法律地位。

近30多年来,随着收藏环境的日益宽松,收藏市场越来越活跃。其中,民间收藏的藏品数量很大、品类繁多、等级很高。然而,收藏市场的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在民间收藏领域显得更为突出。依法规范民间收藏,依法保护民间收藏者手中的文物和古艺术品已成为当务之急。

“现实中,从拍卖市场到鉴定评估,各种民间收藏行为都比较混乱,这直接影响了人们对文物和古艺术品的收藏信心,也影响到文物和古艺术品的安全,甚至国家文化安全。”近日,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任雷从云对记者说,民间收藏乱象丛生,直接干扰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深深影响了中国民间文物艺术品收藏的合理地位和应有价值。

民间收藏定位不详

文化部2013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末,全国共有文物机构7740个,比上年末增加1616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809个,博物馆3476个。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3840余万件,比上年末增长近10%。

“近30多年来,在国家考古出土了相当数量文物的同时,民间发现的文物数量更大。”雷从云说,尤其是各项大型土木工程出土了大量文物。这些文物包括各种青铜器、陶瓷器、玉器玉雕、石雕造像等。“非考古活动出土的文物和古艺术品中,除极少部分被文物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收走,一部分流失海外,绝大部分一直收藏在民间。”

事实的确如此。以还处在起步阶段的湖南艺术品市场为例,在7000多名湖南省收藏家协会会员的收藏中,仅计算品种就有300多种。而整个湖南省收藏爱好者超过100万人,可见其所拥有的藏品数量之大。

过去有这样一种说法,民间收藏是藏宝于民,是对国家收藏的补充。如今,面对数量无比巨大、品类如此繁多的民间收藏品,这种说法已显偏颇。据了解,民间收藏的品类之盛、等级之高,几乎无所不包,许多器型器物在过去考古发掘中从未见过,甚至国家级的博物馆也不曾有过收藏。

文物和古艺术品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随着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民间收藏热持续升温,艺术品投资逐渐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文物古艺术品在国内外拍卖市场上的地位和份额逐渐上升。民间收藏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收藏经济”、“艺术品经济”、“文物艺术品经济”。

民间收藏缺乏规范

记者发现,民间藏品的主要收藏渠道,多为收藏者从各地古玩市场或古玩地摊儿买来的挖掘品、海捞品,另有部分从土木工程施工中挖掘出来后分得或买到。

这使得民间收藏往往带有“原罪”,尤其是来路不明、获取方式不正当的文物古艺术品,既没有“准生证”,也没有“出生证”。

在现行文物法中,对获取文物渠道和文物流动已有相关规定。如法律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等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一只元代青花鬼谷子下山纹罐,在英国拍卖以2.3亿元人民币成交;在今年4月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一件明代成化斗彩鸡缸杯以2.4亿元人民币成交,刷新了中国瓷器拍卖交易纪录。

“像这类元青花罐、明成化鸡缸杯,在我国民间收藏中绝非罕见之物,民间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珍贵藏品。”作为国家博物馆研究员的雷从云感慨万分。由于真假难辨,使得一些买家想买不敢买,怕把假的当真的买回来。同时,这种“尴尬”的处境导致了大量民间收藏的真品流失或被毁坏。

假作真时真亦假。正是因为本身带有“原罪”,导致了民间藏品处于真假难辨的境地。现实中的例子比比皆是,尤其在鉴定环节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和合法权威的鉴定机构,民间藏品鉴定长期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

“一般人总误以为只有博物馆里的古玉才是真的,其实民间沉淀了一大批古玉珍品,很多好东西都留存在了民间。”78岁的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周南泉举例说,三星堆很大,三星堆文物出土时,除了考古队发掘的文物外,民间也出土了很多古玉。他希望官方能重视民间收藏的古玉,充分肯定它们的价值。

民间收藏出路渐明

民间收藏的出路何在?这涉及对民间收藏、民间藏品的定位问题,并且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关系。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首先对民间收藏行为和民间藏品要有正确的定位,应当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其次,对民间收藏行为和民间藏品要有正确的态度,应承认民间收藏的合法性。雷从云说,不能因为存在赝品而忽略了真品,更不能让那些一味以假学识去乱评估和“人情鉴定”等乱象继续下去。对国家文物艺术品造成损失和破坏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该零容忍。

他建议,民间收藏家在出售其收藏品时要保证国家文物收藏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针对现实中的鉴定乱象,著名民间收藏家王志成呼吁,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应组建权威的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和评估机构,包括建立权威的科技检测机构和数据库,在不排斥“眼法”鉴定的同时,使大量民间收藏品,得到科学认证与评估,从而得到更为妥善的保护和利用。

其实,国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对文物保护做出新的尝试。6月19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文物局将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使鉴定工作加入科技含量,并让国有单位参与民间收藏文物鉴定服务,为乱象丛生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行为注入“正能量”,目前已经选择在广东和湖南试点。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认为,只有尽快修订文物保护法才能改变乱象。他还建议,应在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文物鉴定的方法、任务、资质、要求以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利红看来,文物行政执法亦有待完善。他撰文指出,“文物保护法中,仅有2条涉及文物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没有明确文物行政管理主体的层级设置及职权划分。实践中一些地方探索了跨区域的文物行政管理模式,如大遗址管理,这些最新实践也缺乏国家立法上的依据。”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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