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准入条件应更贴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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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09:32:56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余炳连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昨来温征求意见,相关人员建议——
“由于文物商店准入条件过高,导致各地大量文物商店属无证经营,游离于有效监管之外。”昨日,在《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上,与会人员透露了这一消息。
昨日下午,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省文物局局长陈瑶等一行来温州调研,并在我市专题召开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会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李震就文物商店和拍卖市场管理问题,提出了建议。他认为,目前文物商店准入条件过高,导致大量的古玩商店游离于政府的有效监管,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开办文物商店需2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且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文物来源合法证明。这些规定,在实际运行中难以操作,各地古玩商店大多达不到文物商店的准入标准,基本上都是属于无证经营。他建议,文物商店准入条件应更加贴近实际。
据了解,我市现仅有1家国有文物商店,3家古玩市场,分别为市区的妙果寺古玩市场、瑞安古玩市场、平阳浙闽古玩市场,另有1家文物拍卖企业。不过,近年来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保单位854处,市县级文保单位737处,普查登陆点9326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处,中国历史文化村镇5处,馆藏文物近5万件。同时,我市非遗项目总数1097项,其中世界级非遗4项、国家级非遗30项、省级非遗136项,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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