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9号国务院令,公布《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定于今年3月20日施行。这是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的法规文件,它将给博物馆带来怎样的利好?记者采访了行业人士。
非国有博物馆不再“低人一等”
官方数据显示,我国博物馆共有4165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达811家,占总数的19.4%。非国有博物馆蓬勃发展,成为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却略显尴尬。
新施行的《条例》规定,“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对此,河南省民办博物馆协会理事长、郑州大象陶瓷博物馆馆长何飞颇感欣慰:“这是国家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地位,我们终于不再‘低人一等’了。”
《条例》还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法设立博物馆或者向博物馆提供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这些对非国有博物馆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这体现了国家对非国有博物馆的重视和鼓励,对我们来说是大好事,希望能在以后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得到落实。”何飞说。
披着博物馆外衣开饭店?OVER了
在大政策放开的背景下,对民办博物馆的管理将愈发收紧,把关更加严格。《条例》明确了博物馆的设立条件,例如设立条件就包括“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等。
在何飞看来,这意味着以后申办非国有博物馆将更加困难,但也将更加规范。“门槛提高,审批和管理更规范了。这有助于非国有博物馆尽快走向成熟,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非国有博物馆的乱象早已为行业人士诟病,何飞忍不住“吐槽”:“有些博物馆的藏品档次特别低,甚至赝品泛滥,就比如河北那家‘雷人’的冀宝斋;还有些办馆目的不纯,靠商业经营牟取利益,有几家所谓博物馆其实就是饭店或旅馆;另外很多非国有博物馆存在馆舍简陋、消防设施不足等情况,不能很好地提供社会服务。”
“以后非国有博物馆‘建一家是一家’,虽然数量增长可能放缓,但质量会大大提升,这是好事,也是整个行业所欢迎和支持的。”对于已获批但不达标的非国有博物馆,何飞认为,“要进一步规范、整改和扶持,争取尽早达标,不能随意一关了事。”
承担社会功能,还需社会支持
博物馆是社会公共文化机构,应当具有教育、科研、展示等职能。然而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现阶段的非国有博物馆基本上仍处于个人、家庭、企业“收藏展示馆”阶段,缺乏对藏品的深入梳理和研究。
何飞表示,目前河南省近50家非国有博物馆基本都是免费开放,维持运行已属不易,关于教育、科研、社会服务,在精力、财力、实力上均属勉为其难。《条例》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都是可行的方法。河南博物院和一些非国有博物馆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
新《条例》中关于税收优惠、经费支持的条款,是最受行业人士关注与热议的。经费支持,河南已经有部分非国有博物馆享受到,然而“税收优惠”究竟指的是什么?记者多方询问,却始终未得到明确的答案。博物馆本来就是不需缴税的,税收优惠是否意味着未来非国有博物馆将打通捐赠渠道,像许多发达国家那样,企业捐赠给博物馆款项,即可免除相应数额的税收?一旦这一理想方案敲定,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将是实质性的。然而目前,行业人士表示,一切还只是停留在指导意见层面,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众多行业人士呼吁:希望相应细则尽快出台,不要让指导意见仅流于宏观“指导”。
编辑:陈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