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何洁 2010-03-13 09:59:12 来源:中国艺术报 点击:
画家、摄影家都会站出来保护自己的一次权利和二次权利。要更充分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各门类的艺术家就应该更好地团结起来,这样才能产生更大力量。

  王立平叶小钢吕继宏陶思炎等代表委员谈维权

 

  随着1月1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施行,广播权费用为零的现象将成为历史。为此,本报记者对部分文艺界代表委员进行了采访,听他们讲述了自己的主张。

 

  主张权利的艺术家会越来越多

 

  王立平(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音著协主席):今年1月1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终于施行了,这是国家在保护著作权、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高瞻远瞩之举。我想,这不仅是音乐家的事,而是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样,会引起一连串的效应,主张自己权利的艺术家会越来越多。画家、摄影家都会站出来保护自己的一次权利和二次权利。要更充分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各门类的艺术家就应该更好地团结起来,这样才能产生更大力量。

 

  按这一规定获得的报酬对体制内的音乐家来说是一笔收入,对体制外的音乐家来说更是一笔重要收入。对他们而言,首要的是生存,然后才谈得上尊严。要让艺术家们没有后顾之忧,才能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多的好作品。

 

  寻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帮助

 

  叶小钢(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音协副主席):我知道这个规定,但具体怎么付钱、付多少,我还不太清楚。对电台、电视台所播放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进行保护是应该的,来自国外的这部分钱我收到过,有十几万人民币的,也有二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但在国内我还没有收到这个钱。我的作品在哪些地方播出、播出了哪些,这些都是很难解决的问题。知道的可以去取证,可是有些根本不知道的怎么去取证呢?我还是希望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替我们管理这部分权利。这个钱别看少,但可以积少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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