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都适应不了官场规则 2011-03-29 15:32:33 来源:99艺术网专稿 作者:蓝庆伟 点击:
术操作即出于某一种艺术现象生效,在显而易见的且有实证性的程度上涉及艺术倾向、艺术影响、艺术评价和历史定位、价格定位的人类关系相对稳定的规则运行。这个定义当然晦涩了一些,我的意思是说:操作不是一次买卖行为,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

艺术操作的逻辑

 

办大展如同办一桩不知底细的婚事,起初想象是一位令人梦绕魂牵的清纯少女,掀开头巾却是一个香消玉殒的半老徐娘,你还能谈笑自如吗?

 

这段话是彭德在《云烟录:“首届中国艺术三年展”策展记》 中记述自己在展览研讨会中对一女士——“以前你们在别的会上谈笑风生,这次却让人失望”——发言的回答。在冠以策展人之后的批评家彭德,在面对种种的困难:“(首届中国艺术三年展)诗歌单元被迫取消,原因不详。随后,在筹备工作完成了70%以及展览协议已经签订的情况下,DV单元被告知在广州的展映已不可能。” 能将“婚事”做完已看似实属不易,而不得不选择“我在信念上坚持,操作上妥协”的办法。

 

过分专注于观念和意识的人经常不考虑展览的可行性,这是中国式策展人的通病。澳大利亚策展人艾莉森•卡罗(Alison Carroll)写过一本薄薄的策展流程普及书《独立策展人——从企划到执行的专业手册》,书中表示,展览的执行过程是书写的最重要部分:初期计划(构想、计划的规模);发展阶段(发展的构想待做之事);执行阶段(博物馆的职责、独立策展人的职责、在首次展示到合理的巡回展示期间策展人的基本职责及附加职责)。此外作者也在提醒着一些看似与策展人不太相关的问题:(展览)变更、问题、延期以及取消;支付费用;版权和道德规范权;合约核对清单。策展人有很多,这些看似与“策展”无关的工作反而确实在“独立策展人”(职业策展人)的职能范围之内。展览是艺术的呈现,更是呈现的艺术,展览效果才是策展人思想与学术水准的最终呈现。将展览的效果落差归结到国情、外在条件、展场规范等外因上的策展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负责任的策展人,要享有一个头衔带来的荣耀,就应该有足以对应的职业素养。对观念的夸夸而谈构建了一个令人神往的空中花园,但在不够理想的环境中如何得到最终呈现的效果,策展人的功力在此时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因为所谓“策展”重点在于“展”,在于利用现实条件将头脑中的空想得到最具体最准确的呈现,策展人与纯粹的批评家区别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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