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4-22:范曾状告郭庆祥案在京开庭 2011-04-23 09:37:13 来源:大江南收藏 点击:
去年5月,郭庆祥因一篇艺术评论文章,惹恼了范曾。同年11月,范曾一纸诉状将郭庆祥告上法庭,认为文章侵犯其名誉权,要求道歉并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这起官司原定于今年1月12日开庭,结果被延期到4月22日。官司虽未开庭,但很快被炒得沸沸扬扬。近半年过去了,官司中谁输

去年5月,郭庆祥因一篇艺术评论文章,惹恼了范曾。同年11月,范曾一纸诉状将郭庆祥告上法庭,认为文章侵犯其名誉权,要求道歉并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这起官司原定于今年1月12日开庭,结果被延期到4月22日。官司虽未开庭,但很快被炒得沸沸扬扬。近半年过去了,官司中谁输谁赢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焦点,因为它将给书画界带来更多的思考:艺术批评究竟底限在哪里?画家“流水线式”作业,还算不算艺术?收藏家能否对画家的作品说不?大众正确的艺术审美如何引领?4月22日的这场官司相信在中国艺术界将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范曾起诉状

 

原告:范曾

 

被告:郭庆祥

 

被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在《文汇报》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人民币;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第一被告郭庆祥在第二被告《文汇报》在鉴专刊·争鸣栏发表《艺术家还是凭作品说法》(以下简称《郭文》  2010年5月26日)署名文章。《郭文》主观武断,横加指责,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的人品、艺术才能、作画方法、创作意图、作评价格。“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实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人物造型大同小异。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我认为,这位画家的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但事实上现在却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一幅。这既有辱艺术,也是对收藏家的不公平,伤了收藏家的心。……当一个“大师”的笔迹和他的音容充斥于社会的各个角落时,当他的符号在市场上泛滥后,我们不必先指责商业推手,而要跳出这包围,重新打量这样自命的公众人物。中国不缺货真价实的艺术家,我们不要再给后世留下笑料。……我觉得,艺术家不是不能谈艺术,也不是不能谈哲学谈文化谈国学谈人生,但是,必须真诚,必须真正的有感而发。而不是逞能和炫才露己。以这个角度来看,这位书画名家在诸多场合的那些有关哲学、人生、文学、艺术、国学的高谈阔论就显得有些虚伪了。”

 

上海《文汇报》是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报纸,站在这个平台上的《郭文》先后被谷歌、百度、雅昌艺术网等主流媒体转载,被告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毫无顾忌地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下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精神痛苦。原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为此,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向你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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