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国摄影界,已经有了像广东美术馆那样的官方艺术机构对于摄影的隆重礼遇(以已经举办了三届的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为证),也有了像三影堂摄影艺术中心这样的以艺术家一己热情与想象所创出的独立艺术空间。此外,像沙飞摄影奖、侯登科纪实摄影奖等,也为突破摄影家协会提倡的单调美学原则提供了另外的艺术上的承认制度与奖励空间。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的前卫摄影家们一路走来的反制度实践的最新成果。这些成果,有时是现有制度中的创新,有时是现有制度之外的制度创造,它们与现在已经普遍铺开的市场机制所要求的多元化要求相呼应,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制度空间,为艺术的生产提供了新的空间与想象。这表明,中国当代摄影的发展,其实践不仅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而且也开始具备从制度层面思考其发展的其它可能性。
所谓“制度”,尤其是文化制度,是权力对于文化的建制构成与掌控。而各种文化样式,它们当然具有各自不同的媒介特性,而且这种媒介特性为它们相互区别、相对独立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同时,它们也具有从自身传统与媒介特性出发,反叛、超越甚至颠覆笼罩其上的制度并创出新制度的冲动与潜能。制度,当然要规范文化与社会的互动形式,提炼、整合出具有制度形式的系统与运作规范,将文化的生产方式与过程加以具体化、形式化。通过这样的方式,最初的创立制度性的权威的目标,最终转化为依赖具有权威性的制度来控制文化的生产。
具体到摄影这个文化样式,有各种结社性质的协会(既有属于身份确认的摄影家协会,也有按照某种艺术追求的比如什么什么摄影协会等),有传播体制(摄影出版社、杂志、网站),活动(节庆、展览形式如双年展)、有美术馆、博物馆、艺术中心、画廊、图片经纪社、基金会、拍卖行、策展人、批评家、摄影比赛与摄影奖项等的艺术制度、同时也包括了观众与收藏家等参与艺术的人群。甚至还可以包括摄影文化政策这样的东西。这是一个全套构成,配套齐全,构成了可称之为摄影制度的制度,并且按照某种政治文化与经济的逻辑运行,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