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人之为人的责任感 2011-09-02 14:02:03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李心沫 点击:
吴味写了一篇驳文,来批驳我的《成力行为不成立》中的观点。我再重申一下我在那篇文章中的观点。1,关于成力事件,有价值的探讨是关于法律的,而不是作品本身。2,成力的作品首先是一个行为作品,但是是一个“没有想好”的作品也就是缺少内在逻辑性以及独特性的作品。

吴味说: 在男权主义文化的历史和现实语境中,“卖比”一词当然是一种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话语,然而,“卖比”一词的这种男权主义文化语境(历史和现实)不是先验地存在的,它实际上是“卖比”一词长期在类似的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现实情景语境中使用逐渐形成的,这种长期的使用便形成了“卖比”一词的“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相对稳定的“含义”。今天,我们使用“卖比”一词都首先面临它的这种既定的含义(其实我们使用任何词语都首先面临这个词的既定含义)。

 

吴味已经非常清楚的给我们描述了“卖~”一词的文化渊源,而我所针对的恰恰是这一词在男权主义文化的历史和现实语境中的问题。即使在今天这个词依旧延续和发展这这个词的原始意义,而没有发生任何变更,因为这依旧是个男权的社会。并且由于这个词的意义具有了一种约定俗成性和固定性,无论转换到任何语境都无法改变它的贬义性。吴味用以辩解的是这个词因为改变了语境所以意义也发生了改变,在成力的这个作品中,这一词不是针对女性,而是类比艺术商业化之乱象。这个没有问题,我知道成立不是针对女性,且有意污辱女性,但他在无意识中运用了这样的带有性别歧视本义的的语言。恰恰是这种无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在偏远的山村,随地吐痰是一种无意识行为,在那个语境里,吐痰是合理的,如果是一群街头混混,操着一口俚语俗语插科打诨我也无话可说。但是当代艺术毕竟不是愚昧无知的无意识行为也不是街头混混的游戏。要接受文化和艺术理论本身的审视。按照西方的女权主义理论,成力的作品是会遭到诟病的,并且不会被允许。并且在文章最后吴味也不得不承认“应该说在这一点上艺术家对女权有所疏忽,没有完全克服男权主义的惯性思维”。这就已经足够,而不需要更多的解释,我所反对和批驳的恰恰是这种“惯性思维”。吴味认为这“不是很严重的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问题”。不知在吴味看来什么是严重的侵犯女性人格尊严的问题。

 

我的关于成力的文章,是为一个关于“行为艺术与法律”的论坛提交的一篇文章。关于成力事件的争论我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只是涉及到其与法律的关系,所以才顺便交代了一下那个作品。其实是无需评说的一件作品。 懂得艺术的人基本不认同那个作品。所以我对成力作品的分析也是多余的,因为我只是在讲一个艺术家都明白的事情。赞成这一作品的人士基本都是没有接受过艺术教育的人士,比如无味(专职医生),比如天乙(国家干部)。因为对艺术无知,所以就会无畏,而谈论社会政治是对艺术无知的最好的盾牌,因为谈论政治容易,谈论作品本身则要困难得多 。在中国时下正在流行:政治正确才是艺术正确的硬道理。这似乎与这个体制给我们的教育是一样的:艺术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在社会面前,个人是微不足道的,要为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

 

无味在他的驳文中给我戴了頂“女权主义”的桂冠。但是我知道自己还不够资格,因为女权主义运动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女权主义运动都没有发生过,如何出来女权主义者? 正因为中国没有女权运动这个环节,所以我们参加展览的女艺术家占到不到20%,在批评家会议上几乎没有女性。而在西方国家,艺术展览大多会一半一半。如果有女权主义的洗礼,也就不会有成力的作品了,因为在在经历过女权主义运动洗礼的国家的男性都知道如何尊重女性。也更文明。如果说那个作品成立,也就在中国这个野蛮当代会成立,此时中国已然回到封建社会,并且那个封建社会的儒雅之士早已亡故殆尽,只剩些街头混混,并且做着和艺术相关的事。

 

 


【编辑: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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