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浮宫,《蒙娜丽莎》成为重点保护对象。1911年曾发生过一起世纪大窃案,《蒙娜丽莎》被一参与装框的工人偷走。
税收是发展的“土壤”
艺术博物馆作为非营利组织,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有艺术博物馆的营业收入、投资收入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就是非相关性营业税。艺术博物馆无需支付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得到的捐赠财物、捐赠基金、会员费、门票收入、为观众提供服务的停车、餐馆、礼品店等附加收入也不计征税。所有这些均视为政府给予的隐形津贴,因为税收对于任何机构来说都是重要的运营成本。随着联邦政府的资助日益减少,艺术博物馆被迫寻求更多收入渠道,在增加非相关性商业活动与拓展他们认为是相关的活动之间寻求平衡。但是,过多的非相关性商业活动可能会导致捐赠人的厌恶,引起捐赠收入的下降。因此,艺术博物馆必须在相关性与非相关性之间保持一个合适的度,既保证一定的经济效益,又要满足公益性机构的需求。
美国政府另外还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来支持艺术博物馆。例如邮资补贴,艺术博物馆在寄发广告邮件时给予减免60%邮资的优惠。这项补贴适用于所有的非营利组织,但对于艺术博物馆来说也缩减了一笔开销,因为许多大型博物馆都有繁忙的邮购业务。还有财产税的优惠。艺术博物馆的资产组合包括博物馆建筑物本身,和库房里巨额的馆藏,虽然这部分有形资产很难估量,但其经济价值是巨大的,即便以2%的税率,政府免除的财产税也是巨额的。除了上述免税部分,针对艺术博物馆的专项津贴还有联邦担保计划。联邦政府承担了艺术品展览的保险费用,一般是向外国政府借用展览的作品,或是一些特殊展览。随着艺术品价格的逐年递增,艺术作品的保险费用同样是高额的,尤其在出借和借展过程中,产生包装、运输、展示的费用。美国政府提供的单项保险最高达1.25亿美元,由博物馆自己先垫部分保险费,而后抵扣。
美国政府的各种税收减免政策,对鼓励私人捐赠以及艺术博物馆的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税收政策虽然不是独立的艺术政策,却是艺术博物馆生长的土壤,假如美国政府不减免这部分税收或没有相关税收政策,艺术博物馆是否能靠其营利来支撑巨大的税收负担,解决其成本,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在中国艺术博物馆迅猛发展的今天,更是应该创造有利于个人捐赠的税收环境。中国目前的税收政策无论是对公立博物馆还是私人博物馆都有很大的限制。一是出于管理的需要,不能够直接捐赠,必须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以及政府规定的相关非营利机构进行捐赠。二是捐赠的免税比例限制较大。中国政府目前对博物馆和基金会实行部分捐赠免税的政策。比如“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的部分,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这种政策意味着赞助者为博物馆的运营投入资金后,还要为这笔赞助费用另行交纳税金,这无疑打击了赞助者的积极性,同时也阻碍了博物馆自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