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日观点站】陈晓峰:我们都误会“大芬村”了 2012-03-13 15:09:11 来源:99艺术网专稿 作者:陈晓峰 点击:
现在,还不能说深圳大芬村就是中国艺术生产模式的失败,因为就像福建晋江鞋城那样,靠山寨国际运动大牌,最后也能兑现出一批在国内有相当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比如安踏,比如361,比如乔丹。

现在,还不能说深圳大芬村就是中国艺术生产模式的失败,因为就像福建晋江鞋城那样,靠山寨国际运动大牌,最后也能兑现出一批在国内有相当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比如安踏,比如361,比如乔丹。之所以要提到这两者,因为如果是商业模式化的,你很难说大芬村模式不符合商业化,因为它从单一的作法,到打开并依赖外贸,到规模化经营,到大芬村品牌运营,再到强调个性化,以及文化产业高热阶段转向做成整合资源平台和增值服务,都说明大芬村商业模式的演进和抓住机会求变的路线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我们在“艺术”这里出现了短路和误会,这种“艺术”只是商品,而不是活性文化,因此失败只是商业方式,将它和文化扯上关系,反而是整个社会在文化价值观诉求上的悲哀。这也是我们整个社会为什么对赵本山之类的低俗文化没有反应——甚至在文化产业的背景下,借势扩大的原因之所在,对恶俗的电视剧只能被动接受,但关键要讨论的是,大芬村的文化产品究竟与晋江鞋产品是否有何不同,如果有不同,那么区别在哪里?“大芬村”现在整体上之所以很精神分裂是非常好理解的,它本来就是一个商品基地,现在你要求做成具有真正原创意义的文化产品,那么很可能是领导的意见,而不是“大芬村”发展本意。甚至我认为借口金融危机而国际市场受挫,其实是个预谋,“大芬村”的土壤可能最不适合的是文化原创,如果你强调“大芬村”具有文化属性,那么就对这个地方大嘲讽,甚至等于置其于死地!也证明了我们整个社会文化价值观如何的扭曲,将根本不是文化的地方去求“文化”发展,我觉得就是一个大笑柄,更是中国文化现状的值得深刻反省的缩影。你很难在期待短期内让“大芬村”在文化上软着陆,这是对它最大的误会。说直白一点,“大芬村”不是“雷锋”村,它原不原创是它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求苛求其他农村也“原创”去呢?因此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大芬村”能不能转型原创,而是其他同样的农村为什么不去“原创”,这才是当下社会纷乱现实的本质问题。你最多只能说是代工厂的失败,而不应该苛求其为什么没有文化上的原创,因为“大芬村”本来就没有原创,而现在大谈的“原创”只是一种想象和文化强盗式的强加,而不是开始如何培养搭得上“原创”的土壤——现在社会有能力给人家“大芬村”原创土壤吗?人家“大芬村”就像一个大姑娘早些年为自己卖力求生存,自力更生,甚至带动一方人创业,现在准备找个合适的人嫁掉,你们就说她本不应该取悦更不该就此嫁给已经对她有所嫌弃的老外,而应该做文化产业下的小妾,跟着前呼后应,又不给合适的“嫁妆”(比如,身份,资源、条件等),凭什么啊?!如果我是这样的好姑娘,我连手都不会让你们碰一下,休想撩起我的裙子!

 

有三种“大芬村”是你熟悉的:一种是早期“大芬村”,就是一个突围阶段,就是它最出色的行画作坊出现。中期“大芬村”就是规模化,尤其是被国际化市场需求之后,形成了产业链,以及其形成的超级“联想”。后期“大芬村”也就是“后大芬村”时代,它的市场价值利用率迎来它的低点时,行业本能的求变,促使它自身进行转轨。而“转轨”就像一个国产品牌那样,由于缺失原创精神,以及长期“代工”形成的严重后遗症并发,于是“大芬村”需要蜕变,它寄希望于文化大繁荣之后,进行一次结构升级,其核心价值转变,就是在原创方面寻找机会。问题是原创与复制之间的界面转化,在这个土壤并不能像应付盛典那样植草坪那样一夜之间就可以更换如新。也就说,这之间体现了传统商业力量和创新势力的剧烈之间的博弈,这就是“大芬村”本质的问题。也是其他类型同村在发展过程中同样要面临的问题。比如宋庄现在也面临这个问题,它现在有很多股商业势力进入,背后都是利益链条在争夺各种利益,这与这个生态的创新力量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你也很难区分“大芬村”和宋庄的区别。这就是中国需要被变化的文化体制,否则在最终的路径选择上,都将是以牺牲一个地方的创新精神为代价,只顾眼前的商业化模式,其结果就是造成过度,最后跟“大芬村”在肚子被各方特别是政府行为“搞大”之后,陷入了另外一种被抛弃。“大芬村”问题带来最重要的恶果是,造成一种文化上的虚像,因为它比对出来的不是“文化”,只不过给国家增加了一笔外汇收入,原来我们都误会“大芬村”了。而发生在“大芬村”的原创想象力,也需要重新设定,因为那里需不需要“原创”都不一定,而我们强加给它“原创”,对“大芬村”反倒是一种困扰,甚至是实施文化暴力。因为“大芬村”的内分泌系统已经在原创方面失调已久,而需要长期的调剂,而不是说转向就能转向——这就是今天“大芬村”需要传递给各方的明确信息。不明确的只是我们整个社会对什么是文化产品极为模糊,以为卖似乎具有文化属性商品的地方就是有文化可以做文化的地方,当然让你感到意外的是“大芬村”一个例外,这真是中国文化土壤培育的奇葩。“反正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在我看来“大芬村”之所以不是文化产品,因为它只是单方面输出产品,而不能够形成对自身的文化塑造,尤其是激发原创文化精神,而“大芬村”的高速发展路径,实质上就是对“原创”的背离,现在你让它调头迎合“原创”,不是要了它的命吗?同理,很多根本不适合文化生长的碱性地方,现在开始借文化产业之风,大搞表面文章,实在是值得有关方面深思,很可能下一个大泡沫就产生在文化这个领域,它比地产业的泡沫更加危险,因为竟然之前把文化当做很容易蛊惑人心的东西,那么现在大发展大开发之后,难道不更蛊惑人心?呵呵,国情如此,“大芬村”大抵也可以安心,而完全可以无视他人的要求,即便自生自灭,也不出于所谓文化安全的边界,而不是万众眼中的应该怎么样,必须怎么样的“大芬村”——它没有那么都神奇,在中国社会那么多农村中要率先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要先富起来,它只能选择符合自己野蛮成长的路径,而不是配合作秀给大家臆想的那个状态出来——如果中国的事情都能靠随便想出来的话,也不至于将文化原创的期待安插到“大芬村”。在这个没有文化逻辑的时代,能够默认“大芬村”的只不过它是隶属于急进中的文化产业下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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