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文化艺术政策 2012-10-08 11:14:45 来源:收藏·拍卖 作者:陆晓凡 点击:
回看香港政府过往在艺术上的表现实在没有太大的作为,这是其积极不干预政策的结果。当我们在观望梁振英政府的文化强势政策时,也有必要回看一下香港回归前后的文化政策变化,去预测一下这个“中心”未来的文化命运。

请给香港一个文化局?

进入2000年后,不少香港文化人都表明香港需要一个文化局,尤其是在今年的特首竞选时,诸位候选人,包括候任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都表明了要建立文化局。这表明了文化发展成为香港人关心的议题之一。

香港评论家胡恩威表示,重点是政策、人和资源能否到位。香港是英式社会政策,文化和教育医疗一样,均由政府负责提供大部分资源。港英时代的文化政策是十分被动和低层次的,英国没有把英国的人文精神植根香港,一切以引入西方文化一次过式的活动为本,并以入口西方古典音乐活动为重点,为的也只是歌舞昇平和包装香港一下。

对于全面培育香港专业人才,建立全民基础文化艺术教育,文化艺术历史和理论的研究均完全欠缺。香港是有言论自由却没有基础文化艺术教育的地方,结果是香港明白和认识文化艺术观众人数,有减无增;香港演艺学院没有视艺和文学精英教育和研究体系,香港文化艺术不能全面提升。而最大的特色是香港在狗仔传媒和师奶电视独大之后,出现了一种艺术恐惧症,又或者是艺术无用论,整体香港人文素质大幅下流化、低俗化,要低俗才能入俗。只有低俗才能入俗,低俗娱乐独大。低俗文化是一种愚民的工具。成立文化局的好处,就是把文化立项为香港的一个重要政策,可以让香港市民面对和讨论文化及文化政策的问题。

但是香港前艺术发展局局长何志平对于建立文化局却有着自己的看法:为什么香港一直没有文化局,他认为是因为在宪治法治和自由主义思想流行的社会中,政府是能干预艺术生活的。但是仅限于使用公共费用、在公共场所进行或受到法例管治的文化活动,也就是俗称的“公共文化”部分。历年来,香港的文化政策都是透过具体的公共文化措施,与民间互动而成,而非透过文化辩论或意识形态辩论。政府在文化范畴的行政行为,亦采用一般的行政原则,如自由经济、公民自主与维持公共服务的财政原则等,而不因为特殊的文化考虑而破格处理,即所谓“文化例外”( cultural exception) 的方法。这样的方式,他认为能保证民间的艺术组织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自由。但是这种所谓自由,是真的自由,还是放任其自生自灭呢?他却没有说个分明。

而且这样的政府机构一旦出现,它有什么的目标吗?根据一些香港艺术家总结,现在香港文化发展面前有几个困局,首先是与世界和亚洲脱节,脱节最大的理由是政府喜用对文化艺术没有认识的高级商业管理人士负责文化政策和管理,这些人把文化艺术看作是一种生意,没有什么深度;所以这些人根本不能够在国际文化界层面上沟通与合作,更严重的是政府只信外国人和顾问,不明白和不重视本土文化艺术,他们把所有本土文化界的意见视为反对派或既得利益者的意见,政府官员和立法会从来没有好好认真去学习文化艺术,政务官三年对调的政策模式,导致目前政府文化艺术政府短视和落后。这也是文化局成立后要解决的数个问题。

因此香港的艺术家都希望,假如香港成立文化局,必须以立根香港、面向世界为本。并以培育文化工作者教育观众为首要工作目标。首要工作是建立常设性的研究体制,建立一套知识为本的政策制定机制,提升康文署在文化艺术发展的职能,尤其在博物馆和图书馆方面,设定更进取和积极的改革。在文化艺术巿场方面,引进国际化的文化数据收集机制,全面分析香港文化艺术巿场的现况。加强艺术发展局政策研究和艺术精英培育的功能。在创意产业方面更应在土地,精英教育,研究和国际品牌方面落手。加强创意香港的主动性。西九文化区更应成为香港文化艺术创意的展示和发展平台。

在文化上是否需要管理,其实可以从香港的经济发展上得到一点提示:正面来看,在政府的不干预政策下,香港企业在过去数十年壮大兴旺,香港亦由普通的贸易转口港转型为今天享誉国际的金融中心;另一方面,行业及经济集中度不受管制,缺乏全面竞争,加上没有法律和监管机构监察及执行相关政策,“自由”同时也成为妨碍商业竞争的催化剂。地产、电力、煤气、巴士/小轮服务及超级市场等跨行业企业财团通过把持没有竞争的各种经济命脉,有效操控了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的供应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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