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鲁炎
在王鲁炎的设计方案中,锯齿间的碰撞、磨合、嵌入、切割构成了复杂的关系网和运转模式,锯齿的摆放方式和位置都遵照着精密的设计要求和规范,逻辑化的表象下面是对物象间悖论关系的考虑。表面上看,问题的提出是发散性的,涉及物象的不同维度、拥有广阔的外延,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仿佛都处在一个回音壁中,质疑与批判不断击打着物象自身的存在,更像是一种内在的怀疑,甚至是自我毁灭。
对于王鲁炎来说,事物存在于关系之中,艺术的表达是在视觉关系中完成的。正因如此,“看”王鲁炎的作品并不难,具象的内容和事物间的表象联系在画面中显而易见,观众只要遵循艺术家制定的规则就能了解艺术家的表达。但想要“读”懂王鲁炎的作品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看似简单的二元对立之下是艺术家的精心设计和深思熟虑,其内涵的丰富性远大于图像所呈现的单纯性,内在的精神性远大于外在的物质性,观众在“看”明白逻辑关系的同时,也被艺术家的意图和指向所困扰。正如美术史家巫鸿教授所言,与其说王鲁炎的创作是“绘画”,不如称其为“图示”,前者是对物象的再现,后者则指向更深层次的抽象理念,代表的是更本质性的内容,这是两个庞大的视觉表现系统,各有各的规律和传承。王鲁炎自己将这一创作过程称为“论证的视觉”,即“将事物关系中不可视的悖论转译为可视的悖论视觉形态,使视觉成为思辨与论争的视觉思维方式”。
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新刻度小组”时期,王鲁炎就已经表现出对“关系”的强烈兴趣。新刻度小组成员以近似于数学的方法确立了一系列进入艺术的规定与法则,不仅消解了艺术家个体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也主动放弃了艺术的表现性与叙事性,取而代之的是刻度化的手工性和对规则的严格执行。这一与当时艺术潮流相悖的理性化创作方式对王鲁炎的创作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其中蕴含的精神性、深刻性和纯粹性。制定规则实际上就是在物象之间寻找和建立关系,关系一旦确立,就可以此为基础探寻更多元的可能性和更深度的内在逻辑。好比数学方程式,只有先确定了连接两端的等式或不等式符号,才能进行推演、求解等活动,并随着已知条件的更改演绎出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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