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乙们当年的感情和观念不用怀疑,但是到了今天,王官乙们是否觉醒是否后悔是否公开表示这种忏悔了呢?很显然没有,他们依然认为那种艺术创作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有什么过错,责任不在自己而在于那个时代,对个人在那个时代的表现是轻松自得的,根本没有从社会的、历史的、个人的角度深切反省那个时代,反省个人的某些责任和局限。有一篇报道是这样写的:
王官乙是于1965年6月接到参与创作《收租院》任务的。当时他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教师,刚满30岁,正准备和谈了7年恋爱的女友结婚。因为这个任务,婚期只能推迟。“那个时候大家服从革命需要,把革命事业放在第一位” 。王官乙说。
即使我们不奢望体制内艺术家批判和抵抗来自体制的邪恶,也不奢望基于正义与良知的“打高一厘米”的行为,但是,我们似乎很难理解经过四十多年、政治文明程度有所改善、社会意识形态有所调整、时代语境发生变化以后,依然抱着轻松自得的态度谈论为了《收租院》推迟婚期,“服从革命需要”、“把革命事业放在第一位”,彻底回避了当时参与艺术造假贻害民众的事实,当然也就不会表示任何忏悔、反省甚至理性总结了。在他们看来,自己在那个时代的表现是积极而正确的,至于时代的错误完全在于那个时代本身或者在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所以,王官乙当时接受任务、推迟婚期、把革命事业放在第一位不仅不值得反省,反而成为一种道德的模范和品质的体现。这是文革意识长期得不到清理的根本原因之一。
收租院是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的“镇馆之宝”,是与人民英雄纪念碑齐名的里程碑式的作品。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作为一部纯粹虚构的、杜撰的现实故事作品,怎么就与人民英雄纪念碑放到了一起呢?不管人民英雄纪念碑在历史的演进中体现出何种意义,是否会受到质疑,但是最起码它是真实的,具有某种真实的功用性,而收租院则是近乎一个并不存在的虚假现实,假若它不是依据刘文彩的故事而是“杂取种种人”创作的一种“典型”现实,走“革命浪漫主义”的道路,似乎会更有价值,尽管那样做会降低它的政治作用和“教育意义”。《收租院》这样的“镇馆之宝”,最好的结局应该让它永远在那里“镇馆”,永远向人们提示那个险恶的时代,并提示人们反省那个时代。其实,四川美术学院除了《收租院》、《农奴颂》以外,还创作了大量的歌颂“革命英雄”的雕塑作品,最集中的恐怕要算依据红岩村、渣滓洞、白公馆的故事创作的一大批雕塑作品,这些作品毫无疑问会经受时间的检验。从艺术本质出发,四川美术学院对长期积淀下来的“红色雕塑”、“红色艺术”也有必要做理性的梳理,把这些创作当做艺术教育的教材,引领艺术学生建立符合艺术精神的的艺术价值观,这样,或许能够发挥大量“红色艺术”的现实作用。
这次展览再一次证明,在某种特定文化背景之下,重要的不是艺术。与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比起来,艺术真算不了什么,但是,在发挥某些负面、张目作用方面,艺术显然具有独特的优势,至少它会以艺术的名义行欺骗与作恶之实,与“到底为……说话”式的张目相比,艺术更加貌似温和与有效。
2011.3.26.-30.重庆北部新区
【编辑: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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