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沟沿胡同23号
故居与文物
梁柏有对《看历史》表示:“给名人故居挂牌,首先得有个明确的定义,什么是故居?这个概念要清楚,不能含糊。”但是,至今中国也还没有出台名人故居的认定办法。1985年对北沟沿胡同23号的调查,以及1986年对此地的认定,都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的规定来做的。对于北沟沿胡同铭牌上的“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梁启超故居”,王芯解释道,这是东城区认定的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她强调了这是“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3月,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曾对《解放日报》表示过,要求“各地文物部门要准确掌握名人故居的真实价值,做到依法求实保护”。具体怎么掌握和保护,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陆琼也曾告诉媒体,“在标准制定出炉前,不妨通过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街等方式,将尚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的名人故居纳入保护范围”。陆琼所说的措施,实质上只是将名人故居纳入名城名街中进行保护,并未能解决什么是故居,如何针对故居进行保护的问题。
北京目前有43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一些名人故居正处在这些保护区中,因此能得到相应的保护。但是并非所有名人故居恰好都在这43个保护区内,要从根本上保护名人故居,还是需要明确的认定办法,以及保护措施的早日出台。
2009年8月10日,文化部发布了第46号令《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个暂行办法的第一条明确了何为文物:“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第二条明确了应当认定为文物的有“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
按照这个暂行规定的要求,王芯认为,北沟沿23号即使不是梁启超故居,但以这里完好的格局:完整的西洋门、照壁、垂花门、抄手游廊、东西跨院、后照房等,这些不可移动的实物,也是现存四合院和宅院中保存的很好的,尽管院内临建房、自建房已将通道堵塞得只能侧身而过,但基本的格局并未损毁。因此,无论主人是谁,这里都仍是具有保存价值的。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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