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续权立法及实施可行性调研报告
0条评论 2014-04-11 10:42: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周林

四、数据图表和分析

(一)对北京部分艺术家的调研及分析

\

\

1、艺术家基本信息。从调研情况看,70后年轻艺术家(年龄在43岁以下)比例超过一半(54%),老艺术家(年龄在64岁及以上)比例占16%。性别比例,男性居多为78%,女性为22%。

\

\

2、第一次卖画时间及作品涨幅。有超过一半的艺术家第一次卖画年龄在20-29岁,30-39岁的占31%,50岁以上的占12%。有大约60%的艺术家作品的现卖价(当下第一手卖价)跟初次卖价比较,上涨1-2倍,涨幅超过2倍的不到10%。也就是说,多数艺术家的作品,其卖价是平稳上涨,不是大起大落。

\

3、艺术家经营艺术品情况,有41%艺术家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有27%艺术家自营画廊,跟画廊合作的艺术家有13%,签约艺术家只占8%。这个情况表明,绝大多数艺术家都是通过自己的工作室、自营画廊经营销售作品。这种“自产自销”的“私营”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艺术家对作品价格的期待,满足艺术家经济收入需求,但是,这种模式也给艺术市场的有序发展以及对作品的流转记录带来严重障碍。

\

4、艺术家年收入。年收入在10万以下的艺术家占比约为31%,年收入10万以上的占比约为69%,20万以上的占比约为46%。大多数艺术家的年收入处在社会平均值[6]之上。

\

\

\

5、艺术家年总收入与实际卖画收入大致相似。说明多数艺术家主要以卖画为生。

\

\

6、缴税情况。每年都缴税的艺术家只有3%,偶尔缴税的占比为30%,从不缴税的艺术家为多数,占比为67%。在艺术作品交易过程中,艺术家普遍不提供票据和凭证,占比为46%,提供过凭证的占比仅为23%。

\

\

\

\

7、对作品转卖的知晓和认知,知道的占比为70%,不知道的占比为30%。根据艺术家自己的观察,其作品的转卖差价普遍在2倍以上,并且转手间隔时间很短,主要集中在3个月之内。艺术家普遍认为,画价增值部分不归己所有合理,能够接受。认为这是市场各司其职的结果。

\

\

8、对追续权的了解程度。艺术家普遍对“追续权”不了解,对这项权利很了解的为零,听说过的占比为34%,从不知晓的占比为66%。绝大多数艺术家从没有遇到过立法机构向其征询意见。

\

9、追续权提成费收集机构,艺术家普遍认同由“专门机构”收集提成费,占比为63%,认为由拍卖行代收的占比为16%,只有4%艺术家认为应由版权集体组织收集。

\

\

10、对追续权的认可程度。实际卖画年收入在20-50万的艺术家,认为提成费对自己的作用最低。对于实际卖画年收入不足20万的艺术家而言,随着年收入的上升,对提成费作用的认可度同比上升。高收入艺术家同样也认可提成费的作用。

\

\

艺术家普遍对追续权持比较认可态度。当卖画收入满意度在2分时,对追续权的认可度最低。此后逐步上升。当满意度超过3分时,对追续权的认可度最高。实际卖画收入在10-50万之间的艺术家,对追续权的认可度略低于年收入不足10万和年收入高于50万的艺术家。

平均满意度:

对卖画收入的满意度     2.75

对提成费作用的认可度2.97

对追续权的认可度        3.71

11、艺术市场在近20年的变化。过去卖画跟现在卖画(在价格上、在个人收入方面)有什么不同?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一些艺术家认为,价格上涨了,通胀是一部分原因。另外有些艺术家的画价与国际基本保持同幅上涨。在金融危机后艺术市场的萧条对艺术家收入也有负面影响。一般来说,当作品获得市场认可后,艺术家就能在价格上争取多一些话语权。另外,有些艺术家表示,以前的画是按张卖,现在按平尺,计量单位不同了。

12、对画商和买家的态度。有三分之一的艺术家都表示曾受到过画商或买家的欺压。一般来说,在刚出道时被压价的多,当作品占有一定市场后受到的欺压就少。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作品成熟了,艺术家的话语权更大,另一方面艺术家逐渐和画商以及藏家形成一定程度的朋友关系。

但是对于签约画廊的艺术家而言,他们通常在信息上处于弱势,对于自己的作品进入市场后的信息知道的比较少。画廊不公开这些信息是主因之一。而对于知名画家而言,决定权则完全由自己掌控。

13、对作品被转卖及转卖价的态度。多数画家认为,作品已经卖出去,转卖及转卖价格跟自己无关。市场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画廊、画商、批评家、策展人等各司其事。不太关心转卖的价格事宜。但是有些艺术家会关心自己的作品被哪些藏家所购买。

有些画家表示,画价越高,自己越高兴。作品也是一件商品,画价的上涨有助于自身新作品的市场价格,同时画价上涨也是一种变相的宣传,对画家有益。也有的画家表示顾虑,担心自己画作的价格炒得太高,适得其反。

14、不支持追续权立法的原因。一部分原因在于艺术家对我国现有法律体制的质疑,尤其是对执法环节的质疑。认为应在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的前提之下,再进行追续权的设立。另一部分原因是,目前中国的艺术市场太混乱,还不是实施追续权的适当时机。

有些艺术家认为,市场中的各个部分各司其职,比如买家前期投入很多,画廊的宣传有助提升画家名气等,增值部分是他们应得的。另外,还有人认为追续权的实施对知名画家有作用,而对普通画家没有什么作用。

15、其他意见。有艺术家认为,追续权的建立很有道理。比如文学作品、图书、音像作品出版有这样的权利,艺术家也应该享有这个权利。

有艺术家认为,提成费不一定就是固定的比例,可以考虑分段。还有建议在保证艺术家生存的前提之下,提成费的一部分用于公益或者继续创作。

有艺术家认为,真正的艺术家不会因为有没有这样的提成费而对自己的创作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但从理论上而言,这是艺术家应该享有的权利,就如劳动报酬权一样。从短期看,追续权的实施对艺术市场的影响将是弊大于利。但从长期来看,是好的。

编辑:江兵

0条评论 评论

0/500

验证码:
新闻
  • 新闻
  • 展览
  • 机构
  • 拍卖
  • 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