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的艺术品金融化
0条评论 2011-07-27 09:56:05 来源:文物天地  作者:游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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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徐涛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责任鉴定员徐涛认为,文物艺术品的“拍假”和“假鉴定”现象,只能通过政府及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方能将其限制在一个局限的范围,而不至于泛滥成灾。“只有通过广泛搜集文物艺术品的相关资料,建立完善的文物艺术品著录登记制度,这才是根本解决赝品横行的方向。作为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的自律管理者,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可以成为实施拍卖行业文物艺术品登录体系建设的组织者,以促进该体系的形成。”

 

雷原建议组建中国文化金融管理监督办公室,“作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最高领导管理监督机构,使正在尝试的文化金融创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现阶段负责备案与审核、协调与服务和调查研究与政策制定工作。”

 

未来

 

对拍卖业而言,资本涌入艺术品市场是利好。“投资机构理性的投资理念和规范的评估、鉴定、投资程序,会要求拍卖业具备更高的服务水平和诚信程度,促使拍卖业更诚信、规范地运作。”吕益民说,“无论艺术品市场发展处于何阶段,拍卖业在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市场主导永远是拍卖公司。国家应考虑如何围绕拍卖市场建立良好的艺术品交易市场,而不是再搞新市场,以免将培育近20年的拍卖市场搞乱。”

 

在竞争环境下,拍卖行应该通过制度创新避险。喻文益建议拍卖业实施SCF发展战略,即积极扩大业务规模(S)、提倡艺术品全渠道交易(C)和艺术贸易金融化(F)。“我们应该支持文化资产证券化、支持骨干拍卖企业改制上市(包括由合伙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拍卖行业的融资能力与投资能力及金融产品与业务开发能力。企业有更大的融资能力才可能有市场开拓能力。”

 

 


【编辑: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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