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恸歌》所书的明确时间在“天启五年五月七、八日”两日之客观,可知《七恸歌》的书写,距离熊廷弼的临刑“天启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仅有三个月另19天。至刑前一日的八月二十五日,熊廷弼再作《绝命词》。这期间,熊廷弼由家国到身后,其情感的变化和对自己“报国心寸赤”的表白,均在《绝命词》当中,以“安得起死魂”和“一叹天地白”予以了真实的冀望。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该手卷真迹在书至“宗社有灵”时,熊廷弼的情绪发生了波动,稍作停顿之后,特将“天有眼”作顶格处理。由此而知,熊廷弼内心加重的“被冤”语义,其突出“天有眼”的激切祈盼,有此一顶格而一览无余!这些情感上的细微变化和书写上的着重处理,在《熊襄愍公集》所载《七恸歌》的平静文字当中,是无论如何也难以体现出来的。
四、《七恸歌》的价值及其艺术风格熊廷弼是乡举第一出身的进士和大臣,按照这个身份、地位与规律,他应当在世间留存有许多的作品。然而,由于晚明那个连年征战的时代,熊廷弼这个大文人却一直被朝廷任为武职,且又在屡立战功的情况下,被朝廷不问青红皂白地冤杀处死等诸多因素,致使熊廷弼遗留至今的书法少之又少。从这个特殊的角度出发,熊廷弼在监狱中度过的岁月,与他一生的戎马生涯而言,这段并不平静的生活,是其有限的56岁人生中唯一相对“闲暇”的时期。其狱中所作的“书法作品”,也就有可能是他一生当中最集中、书法“作品”流传于世可能最多的时期。但是,在270年前的清乾隆时期,尽管有乾隆皇帝对熊廷弼“动心欲泪”和“明代巨擘”的盛赞与评价,但在乾隆八年(1743)所编撰的大型书画档案《石渠宝笈》一书中,仍然没有看到有清一朝收集、珍藏到熊廷弼的任何作品。至当今,集全国各大博物馆之所藏而有的《中国古代书画目录》,也仅见上海博物馆庋藏有熊廷弼天启二年(1622)所写的《行书东园十咏》(见《中国古代书画图目》第三册沪1—1518明•熊廷弼《行书东园十咏》卷•纸•32,4=134,1公分),安徽省博物馆所珍藏的《行书五言诗二句》(见《中国古代书画图目》第十二册皖1—116明•熊廷弼《行书五言诗二句》轴•纸•137,2=31,4公分)。它方寻觅,亦仅有我国台湾省“何创时书法艺术基金会”藏有一件《行书蛾眉山月七绝条幅》(见附图,该件作品纸本,187=55cm,所钤三枚印章,均与《七恸歌》完全相同),余无任何发现。可见,熊廷弼遗留至今的“书法作品”,是何等地珍稀与宝贵。而这四件已知的熊廷弼书法,惟此《七恸歌》为巨帙,其尺寸纵33cm×横666cm之巨;其448字之多;其文献、史料、书法艺术的地位,均与前三件书法作品,有不可比拟之巨大价值。故鸿鸣言此《七恸歌》手卷为“国宝”、为“奇珍”,当无丝毫谀诞,亦无点滴之过誉矣!
以《七恸歌》手卷真迹与《行书蛾眉山月七绝条幅》二者的书法风格而论,熊廷弼的书法,直观的第一感觉是笔酣墨饱,行笔疾速、时有飞白,显见力度中有激愤之情,而呈现着武臣执戈扬戟之势;字字独立而不失行气,既透露出森森然的金铁锵锵之声,又让人在阅读、观赏之余,不觉被贯穿于整卷的情绪所带动,感染于文本中之诸“恸”,而相陪于潸然。细品其法度,则可见行笔、点画方扁寓于圆浑,肥而不壮,撇画随意而神在披拂之间;其书写曲线中透着直线的力量,犹势如破竹,力道矫健;结体以欹侧取势,却又不乏颜真卿、米元章的家法,而大有雍容的韵致。尤为明显的是,苏东坡的结体与点画行笔的面貌,亦无不透露出熊廷弼在经年的“武备”闲暇之余,对历代法书的取径和通衢手段,乃是来源于传统的文人典雅、儒家中正的标准和审美情趣,而无“武臣”的野蛮和骄横,从而使他的书法透露出“少典世家”的追求和文人情怀的有度张弛。
编辑:陈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