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与来宾交流 2010-03-11 10:02:54 来源:99艺术网 作者:沈语冰 点击:
当代艺术中大量新的艺术样式,有些属于现代主义的范畴,当它们坚持艺术作为一种分化了的文化领域的相对自主,同时,坚持形式限定(或视觉质量)的概念与党派性(或意识形态原则)的时候。而当它们放弃艺术作为相对自主的领域的观念,并致力于反分化,取消形式自律,却坚持艺术作为社会的异在力量的批判


  那么,前卫艺术又是如何对现代性作出回应的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对现代主义与前卫艺术这两个概念作适当的区分。确实,在西方80年代出版的两部划时代的巨著之前,这两个概念,即使在欧美也存在着严重的混乱。那时,“现代主义”与“前卫艺术”仍然是两个几乎可以互用的术语。但是,自从德国哲学家和美学家彼得·贝格尔[Peter Berger]的《前卫艺术的理论》[A Theory of Avant-garde]一书出版后,这两个术语就被严格地区分开来。而在美国艺术批评家胡伊森[Huyssen]的杰作《大分裂之后:现代主义、大众文化与后现代主义》 [After the Great Divide: Modernism, Mass Culture and Postmodernism]出版后,“欧洲前卫艺术”(以杜桑为代表)与“美国后现代主义”(以沃霍尔为代表)也得以严格地区分开来。


  贝格尔前卫艺术理论的意义,尚未为国内学者真正重视和认识到。他的理论建立在康德,特别是韦伯以来的德国思想传统的基础上。在这个传统中,现代性被理解为一个不断分化的过程。确实,如果我们把现代性理解为社会现代化与文化现代性的分化过程;文化现代性又理解为专家文化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的过程,并且,专家文化又经历着一个科学理论、正义与道德论证,以及审美话语的分化过程,那么,在现代性视野中,最重大的美学问题应该是艺术作为一个价值自主的领域,如何与真理论域与正义、道德论域彼此相对独立,同时又相互关联的问题。这就是我将现代美学史理解为一部“艺术自主论”的衍变史的意思。


  确实,自从康德总结了现代美学以来,我看不出不这样看待现代美学史的理由。康德的美学就是一次对于审美领域的相对独立性主题的艰难论证,其后,美学史可以说是对于康德的不断调整而已。正如我在《20世纪艺术批评》里所说的那样:


  “大体上,人们可以沿着德国思想史的路线,将始于康德直至本雅明-阿多诺的美学思想,刻画为一种艺术自主论的衍变史:在康德与席勒那里,艺术成为自主的领域,但是,艺术始终没有脱离道德与真理,而是处于道德与真理的桥梁地位。随后,浪漫主义决定性地将美学导向唯美主义,将艺术完全导向审美的一边。然后,尼采与海德格尔又将艺术完全导向真理的一边(当然,在尼采那里,“真理”只是权力的修辞,而在海德格尔那里,真理则代表了存在的敞开)。只有等到本雅明与阿多诺出现,艺术理论才回到审美与真理(与道德)的重新整合状态。”


  贝格尔正是在强调现代主义对艺术自主原则的捍卫,以及前卫艺术如何试图放弃艺术自主,从而将艺术重新整合进生活的基础上,提出他的前卫艺术的理论的。


  在《20世纪艺术批评》中,我主要依据贝格尔与胡伊桑的理论,可能是在中文语境里第一次较为清晰地界定了现代主义、前卫艺术、后现代主义这三个概念。现代主义的定义,已见前述。而我对前卫艺术的界定,则直接借用了贝格尔的高度原创性理论:前卫艺术(或贝格尔所称“历史前卫艺术”)主要是指达达主义、早期超现实主义以及苏俄前卫艺术,其要旨在于反对现代主义的高度自治,强调将艺术重新整合到生活中去。


  最后,什么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又是怎样回应现代性的呢?对于前一个问题,我已经作过专门论述(见我的《20世纪艺术批评》“结论”,及《后现代主义:可能的与不可能的》,《美术观察》2004年第2期)。在那里,我主要表明了:


  第一,后现代主义不是一个风格概念。那种认为后现代主义是一种风格的观念,之所以不能成立,乃是因为,不管以什么样的风格术语来界定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人们发现两者其实难于区分,或者,后者只不过是前者早已拥有的某些风格的强化或变调而已。人们早已指出哈桑关于后现代主义的那些区别性特征(如“不确定性”、“内在性”等等),根本不能成立。以风格或语言来界定后现代主义,还会导致某个作品的某些部分是现代主义,另一些部分则是后现代主义的荒谬结论(例如认为《尤利西斯》的意识流部分是现代主义,而其戏拟或滑稽模仿部分则是后现代主义,又比如认为埃森曼的建筑语言是现代主义的,但其空间却是后现代的,等等)。


  第二,后现代主义也不是一个时期概念或一个艺术运动的概念。因为,其一,它首先错误地将现代主义视为一个有时间性的艺术运动(比如从1860年到1960年),这种错误会产生将“所有”1960年以后的艺术都视为后现代主义的荒唐结论;其二,它不是建立在一种庸俗的社会决定论之上(比如在詹明信那里),就是建立在某些断言“我们已经进入后现代”的启示录式的独断论之上(比如博德里亚,以及大多数低级后现代主义理论家)。


  第三,后现代主义不是西方当代艺术的现实,它只是、并且始终只是一种观念形式,一个批评概念或美学概念。这一点特别值得强调。某些天真的后现代主义者相信,我们“已经进入”某个划时代的时期,在这儿,一切皆“后现代”了。而在中国,由于一些更加天真的后现代主义学者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介绍,以及自始就乱轰轰的“后现代理论研究”,以至于在日常意识中,人们产生了“西方已经进入后现代,我们该怎么办?”式的无端焦虑,或是“我们应该绕过现代直接进入后现代”式的乌托邦狂想。事实上,后现代主义绝非西方一种社会现实,甚至不是一种思想现实。说它不是社会现实,是因为,正如贝格尔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尽管与19世纪下半叶相比,经济、技术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仍然保持一样:私人资本对集体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剥削。西欧的社会民主制已经充分地认识到,尽管政府干涉经济事务的意义不断增长,追求最大利润仍是社会生产的驱动力。因此,我们在解释当下变化时务须小心谨慎,不能幼稚地把它们估价为划时代的转变的迹象。”(Peter Burger, The Decline of Modernism, trans., Nicholas Walker,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2, pp.32-33)说后现代主义甚至不是一种思想事实,是因为: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后现代主义就一直处于西方有识之士的批评与反驳之中。换句话说,后现代主义一天也没有作为一种“思想现实”存在过,而是始终作为一个“问题”存在着。


  第四,后现代主义也不是一个媒介概念或艺术样式的概念。因此,比方说,我们不能说架上绘画是现代主义的,而装置艺术[installation]、视像艺术[video art]等等,却是后现代主义的。因为,从根本上说,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分野不是媒介或材料,或具体样式的分别,而是观念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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