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院长曹意强
共相下的作品意义与个人化的艺术风格
抽象艺术被认为是对意大利文艺复兴以来所发展起来的视觉主义绘画的激进反叛。它旨在抛弃再现性绘画的内容与程式,充分发掘绘画媒介本身所具备的特质,与此同时,它要求画家最大限度地将这些特质个性化,以创造独一无二的个人风格。
“抽象表现主义”一语,原指康定斯基和其他一些欧洲画家的作品,这些画家以抽象而富于表现性的笔触作画,康定斯基约作于1913年的《第一幅抽象水彩画》即为一例。1946年,此语被用来称谓一批二战期间在美国纽约崛起的波洛克、罗什科和马瑟韦尔等人,他们也被叫作“纽约画派”。但这批美国画家对赋予他们的集体称号并不满意,每位画家都认为自己与同伴不同,各有别人取代不了的特色。
确实,只要将他们的作品对比观赏,就不难见出他们在风格上和艺术理论上的差异,就如他们之间的相似性一样明显。罗森贝格是当时活跃的批评家,他与这群纽约画家关系密切,可说是其中的一员,他曾机智地说过,这群画家唯一能达成一致之处是:他们在任何事情上都不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我们在使用“抽象表现主义”一语时,不能忘记这一点。
然而,在我看来,有一个方面,他们的看法相同:即其作品的意义必须指向共相而非殊相,而其艺术的风格绝对必须是个人的。
马瑟韦尔所用的主要色彩是黑色与白色。这两个色彩也构成了他的著名系列作品《西班牙挽歌》的基色。他以黑与白对比象征生与死这个普遍意义。这个主题反复出现在马瑟韦尔的作品中,一经点破,就显而易见,但对于我们解释为何《西班牙挽歌》会对我们的视觉产生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无所助益。马瑟韦尔的意图是要我们去感悟,这种影响来自于他个人的独特心灵与手笔所创造的独特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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