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复制是经济上的一个威胁,它意味着收入上的损失:因为一个创意——就如Vionnet采用倾斜切割的新的设计漂亮礼服的方式——不再与真正的原创者具有关联。另一方面,某位时装设计师的作品被复制则表明广大公众对其设计的认可,对于时装设计而言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时装设计是依赖公众的包容性与排他性的并存而维持的。或者就如德国社会学家Georg Simmel曾在大约1900年所言:如果每个人都穿着“它”,那么一个新的时尚必定要到来,因为时尚的宗旨在于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再从另一方面说,任何新的时装趋势都还需要有强大的群体来响应,使之成为风格上的一个真实有效的运动。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提供时装教育的学位课程的学院,其教学的重点首先是放在理论和生产实践上,其次才是对消费问题的关注。由于消费仍然是时装设计和时装历史的最主要部分的研究内容(即时尚也是一种交流方式),我们把复制的力量看作是对产品的一些关键点进行深入探讨的一个案例的挑战。
上述关键点之一无疑是上文提到的著作权,无论是Roland Barthe所宣称的“作者的消亡”,还是 Michel Foucault提出 “谁是作者?” 的质疑——双方提出的观点都有了将近50年的历史——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直接地面临这个问题:与作者身份相关联的复制的含义什么。著作权是一个相对年轻的概念,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和哲学思想产生于18世纪后半叶,当时“真正的”著作权被定义为:以独立的/个人的方式去表达事物的能力。对一个文本的复制——正如原有的复制的含义所表明——现在被看作是和过于贴近现实本质的模仿行为一样糟糕。
因此,如果有人把著作权看作一种期望,即设计师基于个人的表达方式去制作的“原创”作品,那么复制确实会引发一些问题。但是,如果有人把著作权看作设计中的一种力量,即提出带有普遍兴趣的并能介入社会的普遍发展的设计答案,那么复制就具有另一种含义了。多数情况下,在时装设计领域中如何处理个人的表达和客观的、广泛需求之间的高度微妙的关系是一个根本性的议题,因为时装设计不只是与人的身体发生关系。
在巴塞尔的艺术与设计大学的研究院里,一直持续着对时装自身演变的研究,通过提供致力于自主研发服装的生产流程,将这些的极点相异的元素融合在一起。